N海都记者 唐明亮
罗丹凌 刘文辉 文/图
老旧小区是城市发展的历史见证者,因建设年代较早,普遍存在停车难、基础设施设备老化严重、公共维修资金不健全等问题,部分老旧小区更是长期处于脱管、失管的状态,逐渐沦为推动市域治理的顽瘴痼疾。
此前,海都报也关注了老旧小区存在的诸多“疑难杂症”。譬如,小区内消防隐患大、停车难、各类设施陈旧等。近几年,全省各地均对城区老旧小区进行改造提升,使老旧小区焕发新颜,温暖了广大居民群众的心田。按照省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到的相关安排,今年,我省将深入推进城市更新行动,改造提升2580个老旧小区。
那么,老旧小区怎么改,如何彻底解决“老大难”问题?聚焦民生关切,此次省两会上,不少代表委员纷纷就解决老旧小区“顽疾”、完善老旧小区长效治理等方面,带来了他们的“锦囊妙计”,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关注停车难 科学绿化空间共享,解决老旧小区停车需求
近年来,老旧小区“停车难”已成为普遍存在的问题,不仅让有车居民烦恼不堪,而且由此引发的乱停车、堵塞消防通道、私装地锁等问题,也影响了社区的安全与和谐。
“老旧小区‘停车难’问题,确实迫切需要政府及有关部门采取得力措施进行解决。”福建省政协委员、南靖县实验幼儿园工会主席卢素玉指出,建于上世纪八九十年代的老旧小区存在较多问题。比如,小区设计和预留的停车位满足不了机动车辆保有量的快速增长,由此影响居民生活质量,甚至造成邻里纠纷。
针对上述问题,卢素玉建议,首先,老旧小区停车设施建设应纳入城市建设的优先项目。考虑到老旧小区住户多,且生活相对不富裕的实际,一方面应加大政府投入建设具有公益属性的停车场(位),另一方面采取税收、土地、贴息贷款等相关优惠政策鼓励社会资本建设停车场(位)。
在实施老旧小区改造时,有关部门要把停车问题列入重点改造内容,争取做到一户一车位。若占地不够,可以将占地较多的草坪、灌木丛改为占地较少的乔木,既解决草地和小灌木不容易养护的问题,又为建设停车位腾出一定空间。总之,要以解决居民实际困难和需要为主。
促进与周边停车空间共享,也能帮助缓解“停车难”。卢素玉建议,规定小区周边写字楼、机关企事业单位必须错时共享停车位,适当收取停车费用。此外,老旧小区改建后的车位只限小区业主购买,在车位紧张情况下,一户只能买一个,不能批量出售,剩余车位共享,只租不售。
关注改造提升 紧扣民意需求,让居民充分享有自主权和选择权
老旧小区改造,如何改到居民心坎上?省人大代表、福州市政协委员、台盟福州市委会秘书长谈张德认为,要做到让群众真受益、真满意,要让居民参与到提升工作。
他建议,可以以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将老旧小区改造提升的方案设计、施工、日常运营和维护等全过程,交由符合程序、具备资质的专业企业具体运作,在合同中体现分期付款的方式,以具体条款明确施工前、中、后的责任义务。通过公示设计和维护方案,广泛征求小区居民业主委员会和物业公司的意见建议,依托业主委员会,面向小区居民,以企业施工前、中、后的综合表现为基础,建立企业的定期审核、评分和循环退出机制,让广大居民充分享有自主权和选择权,真正实现紧扣民意需求。
其次,老旧小区改造升级的涵盖范围极广,应包括小区出入口、墙体立面、小区内所有公共道路、公共活动区域和设施、公共照明、视频监控、消防设备、地下管网、水电燃气设施、通信设备、绿化基座等内容的定期翻新、修整和检查维护,而不应局限于刷墙和喷漆等看得到、成效显的一般性改造,要站在小区居民的角度去思考日常生活中的功能需要和实际观感。同时,还要将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和背街老街巷改造提升结合起来,避免在不同时期市政施工和管网维护等过程中,由于不同施工标准、材料成本等客观原因,造成不同风格的路面“款式”拼凑成一条道路、路面塌陷、开裂、不平、逢雨积水等有损城市品位和整体形象的现象存在。
此外,他还建议,老旧小区的改造提升工作要具备“全域”理念,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将老旧小区改造升级同周边路网改造、市政工程建设、城市历史人文展示、综治平安建设、文明创建、法治及国家大政方针宣传等方方面面充分结合、融为一体,要和周边公共设施、道路、街巷在设计风格和使用功能上做好衔接,并针对不同小区的各自特色和实际情况,赋予不尽相同的城市功能。
关注如何管理 鼓励国有物业企业进驻 接管失管脱管老旧小区
“老旧小区改造不仅要在‘硬件’上下功夫,‘软件’的同步升级和后期‘系统’的维护,才是老旧小区葆有蓬勃生机的关键。”省人大代表、漳州市芗城区巷口街道党工委书记黄一峰就如何完善老旧小区长效治理工作提出了相关建议。
黄一峰建议,应由民政、住建、城管、消防、公安、环保等部门会同街道社区、改造承建方、物业服务企业多方联合,建立联系制度,按照“改管结合”的理念,实施统一化管理,对老旧小区公共安全、消防安全、环境保洁、基础设施维修养护等多发问题进行统筹管理,同时加大监管力度和处罚力度,针对小区内违反治安管理、消防安全、环境保护等不文明行为、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专项整治,共创宜居的良好环境。
建议应出台相关政策,加大扶持、鼓励物业企业,特别是国有物业企业进驻接管失管、脱管的老旧无物业小区的力度,支持物业企业在保障运营的前提下,以相对低廉的物业费为老旧小区居民提供基本的管理服务;同时,鉴于老旧小区物业费定价低、收取率低、运营成本高的特点,给予进驻接管老旧小区的物业企业一定的财政支持和补贴,缓解物业企业运营压力,逐步提升老旧小区的物业管理服务水平。
建议完善公共维修资金缴交制度和渠道。由政府相关部门统筹,结合老旧小区实际情况制定公共维修资金缴交机制,按照小区建设的年代、老旧程度、入住情况等综合研判,完善补缴机制。按照专款专用的管理办法,对老旧小区公共部分设施设备进行更新养护,确保老旧小区有足够的公共维修金应对突发事件、自然灾害等因素造成的房屋、基础设施应急维修、抢修。
建议对建设年代较久、公共区域较小、维修养护成本较高、物业费定价较低、收取率较低的老旧小区各项公共服务收入不纳为公共收益,而是将所得收益用于补充维持物业企业在老旧小区日常的物业服务和运营管理,此举不仅能够缓解物业企业的窘境,也能有效提高老旧小区的物业服务品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