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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品免费不免责 遇假货也可索赔

部门通过典型案例提醒,赠品与正价商品享有同等的“三包”服务,一旦出现质量问题或发生事故,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赔偿损失

N海都记者 梁展豪

你是否在商场买到过真假难辨的包,想要理赔却遭拒?你是否遇到过消费后,发现赠品竟为假货的情况?

近日,在福州市消委会与市律协共同推出的《2022年福州市消费投诉十大典型案例》中,就有这样两个案例。一起来看看遇到此类事件,该如何维权吧。

案例一 微信参加跟团游 结束发现赠品为假货

2022年4月14日,消费者林先生投诉称,其于2月20日在一个旅游微信群内看到沈某某(微信名为“恋×”)发布的“婺源怀玉山三日游”信息及相关行程介绍,其中报团费用为258元/人,报名赠送价值1298元豪华大礼包(可在1.8米×2米的头层牛皮席和2L某品牌电炖锅中2选1),同时在《旅游附加协议》中约定需根据行程安排,配合导游参观相应数量的购物店。

林先生及朋友在2月22日报名参团,并通过微信转账向“恋×”支付了8人的旅游费用总计2064元。然而,在结束旅游回程途中,同行人员发现赠送的牛皮席为假的,而且是“三无”产品。

接到投诉后,福州市消委会介入调查调解。由于林先生等人未与沈某某及相关的公司签订书面的旅游服务合同,在多方调查无法找到旅游线路组织者的情况下,消委会工作人员通过电信、微信等联系沈某某,沈某某称自己也是消费者,只不过帮忙转发相关旅游信息,并将所收款项转给他人,但无法提供收款人的联系方式,并且在后续调查中拒不配合。福州市消委会于5月12日通过微信公众号对该起投诉案件进行了曝光。最终,沈某某主动与林先生等一行消费者联系,表示歉意并为每人提供一次免费旅游作为补偿,双方达成和解。

案例评析 赠品若是“三无”产品 可要求三倍赔偿

本案中,旅游组织者提供的赠品并不是真牛皮席,且为“三无”产品,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涉嫌构成虚假宣传,消费者有权要求相关旅游组织者赔偿赠品价款三倍的赔偿金。

在此,提醒消费者在报名参加旅游、购物等跟团消费前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一、弄清信息发布及活动组织的主体身份,尽可能取得经营者的营业证照或个人身份证件等。二、在跟团消费前,要向组织者了解产品或服务的品牌价格、权利义务、违约责任、售后保障等相关信息。三、赠品免费但不免责。赠品是经营者基于消费者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所提供的附加商品,其应与正价商品享有同等的“三包”服务,一旦出现质量问题或发生事故,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作为赠品提供方承担责任并赔偿损失。

案例二

代购店里买的包真假难辨 商场先进行“退一赔三”

2022年2月21日,消费者林女士投诉称,其在连江县某商场内的一家名品折扣集合店购买了一款品牌手提包,价格为2000多元。林女士在将手提包送福州某检验机构检测后,被告知是假包,但未出具检测报告。随即,林女士联系商家反映情况,但是商家拒不承认,于是林女士向商场进行投诉。经协商,由商场出面将手提包送北京检测,但也没有出具检测报告,只是回复消费者是真的包。林女士对此不予认可,要求商家做出赔偿。

接到投诉后,连江县消委会潘渡分会介入调查调解。经了解,该店为海外代购商品集合店,商家表示可提供代购商品购买小票及海关报关材料。

消委会工作人员向品牌方中国总代理进行了咨询,对方表示仅接受国内专柜商品鉴定。

与此同时,商场将消费者购买的手提包寄至中国检验认证集团深圳奢侈品鉴定中心进行鉴定,检验结论为“送检样品不符合品牌/制造商公示的技术信息和工艺特征”。由于商家对检验机构出具的鉴定结果提出异议,且商家通过德国公司向美国供应商申请提供的品牌相关证据也需要较长时间,因此经调解,三方达成一致意见,由商场先行按照商品售价向林女士进行退一赔三处理,共计9424元,待商家提供材料证明商品真伪后,再由商场向相关责任方进行追偿。

案例评析:本案中,消费者购买的手提包经相关机构鉴定为“不符合品牌/制造商公示的技术信息和工艺特征”,应视为消费者已经举证证明商家存在以假充真的嫌疑,而商家并未提供有力的证据予以反驳,已然涉嫌构成消费欺诈,因此消费者要求商家退货并赔偿损失的合理诉求应当予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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