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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假宣传 福州世茂嘉年华被罚76万

省消委会发布2022年度消费维权十大典型案例

N海都记者

梁展豪

昨日上午,福建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发布《2022年度福建省消费维权十大典型案例》,内容涵盖自来水收费、未成年人文身、旅游消费、预付式消费、格式条款的认定、虚假有奖销售的查处、食品安全公益诉讼、医疗美容服务检察监督、产品责任纠纷、快递服务纠纷等多个热点问题。

典型案例

创新协同维权机制 解除游客之忧

2022年,多名省外游客在平潭旅游时,向平潭综合实验区同城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租用汽车并缴纳押金,然而归还汽车时,该公司却以不同借口拖延退还押金。

实验区市场监管局接诉后组织调解无果,经评估后认为上述游客符合在岚旅游消费“先行垫付、代位追偿”机制要求,可以通过实验区消委会向游客先行垫付押金后,再受游客委托向经营者追讨押金,并由实验区党工委政法工作部提供法律服务支持。

本案最终经实验区人民法院组织诉前调解,3天后,经营者全额支付了消委会的垫付款。

据了解,平潭综合实验区去年在全省率先推出了由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政法主管部门和消费者协会共同参与的旅游纠纷“先行垫付、代位追偿”协同合作机制。

典型案例

发布虚假售房信息 开发商被重罚

福州世茂嘉年华置业有限公司在销售闽侯南通世茂璀璨滨江商品房项目时,通过微信公众号将与政府批准规划不符的空间宣传成赠送面积,误导客户处置占有与设计规划不符的空间和公共部位。同时,该公司在《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中拟定免责条款,免除其可能因违约依法应当承担的责任。

闽侯县市场监管局经过调查认为,该公司对其销售的商品房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利用格式条款免除自己违约责任的行为,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责令其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警告,罚款合计76.7万元。

典型案例

销售有毒有害食品 被判十倍赔偿

2019年8月至2021年6月期间,被告人江某某明知“久动力”补肾壮阳类压片糖果含有他达那非或氨基他达那非,仍多次向黄某某(另案处理)购买,在其晋江居住地进行包装,通过网络进行寄递销售,涉及广东、重庆、浙江等25个省市自治区,金额至少为288.888万元人民币。

2022年1月19日,晋江市检察院向晋江市人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诉请判令江某某承担销售价款十倍的惩罚性赔偿金2888.88万元,召回已销售的有毒、有害食品予以销毁,并在国家级新闻媒体上赔礼道歉。

典型案例

“双11”有奖销售 商家却不兑现

2021年“双11”期间,霜韵子(厦门)贸易有限公司在其淘宝店铺“Queens Shoes”首页发布“有奖销售”信息。消费者刘某购物后,因无法兑奖,进行投诉举报。

经执法机关现场检查发现,在上述公司实际成功付款的相关消费者,均没有得到相应奖励,由于霜韵子公司采用谎称有奖的方式进行有奖销售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监管部门责令该公司停止违法行为,并处罚款5万元。

典型案例

预付式消费投诉 得到妥善解决

2022年2月25日,20多名消费者向城厢区消委会霞林分会投诉称,莆田市城厢区辰鑫装潢材料店收到多名消费者定制玛格全屋家具的200余万元货款后,不仅未向厂家下订单,还在注销门店后继续向消费者收取货款,之后不履约也不退款。

受理投诉后,经过十余天的多方沟通协调和努力,消委会引进莆田城厢区新隆锦建材商行代理莆田玛格品牌业务,并负责处理辰鑫材料店遗留问题。最终由商场方、厂方、新隆锦建材商行与25名消费者分别达成调解协议,妥善解决了本案群体性消费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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