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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发展“互联网+医疗健康”

中办国办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意见》

N据新华社电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意见》提出了工作目标,到2025年,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资源配置和服务均衡性逐步提高,重大疾病防控、救治和应急处置能力明显增强,中西医发展更加协调,有序就医和诊疗体系建设取得积极成效。到2035年,形成与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相适应,体系完整、分工明确、功能互补、连续协同、运行高效、富有韧性的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医疗卫生服务公平性、可及性和优质服务供给能力明显增强,促进人民群众健康水平显著提升。

《意见》提出,加强医教协同,落实毕业后教育和继续教育,完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实施医学高层次人才计划,培养一批领军人才。实施中医药特色人才培养工程。健全公共卫生医师制度,探索赋予公共卫生医师处方权。探索建立基层军医到地方急救机构执业培训机制。根据人口分布情况,优化设置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建设中心村卫生室,对人口较少的村可通过巡回医疗、邻(联)村延伸服务、上级医疗卫生机构驻村服务等方式,方便群众看病就医。加强县级医院(含中医医院)临床专科和管理能力建设,强化县级医院公共卫生服务职能。

《意见》提出,健全家庭医生制度,健全签约服务收付费机制,落实签约居民在就医、转诊、用药、医保等方面的差异化政策,逐步形成家庭医生首诊、转诊和下转接诊的服务模式。推进城市医疗联合体建设,建立统一协调的医疗联合体管理体制,科学制定举办、运营、监管等各方权责清单。推进县域医共体建设,加强医共体内部和医共体间床位、号源、设备的统筹使用。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持老年人医疗照护、家庭病床、居家护理等服务。支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加强中医药服务体系建设,发挥中医药在治未病、重大疾病治疗和康复、传染病防治和卫生应急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意见》还要求,完善“互联网+”医疗服务、上门提供医疗服务等收费政策。发展“互联网+医疗健康”,建设面向医疗领域的工业互联网平台,加快推进互联网、区块链、物联网、人工智能、云计算、大数据等在医疗卫生领域中的应用,加强健康医疗大数据共享交换与保障体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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