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MA06版:警法 上一版 下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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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索债谎报失窃 涉嫌诬告陷害被拘

晋江一男子报警称被朋友偷走1.7万元,结果聪明反被聪明误

海都讯(记者 杨江参通讯员 张金坛) 朋友借钱后一拖再拖不肯还钱,甚至还不辞而别玩起了“失踪”,32岁的男子匡某为了找到朋友,讨回欠款,竟然谎报警情,称被其朋友盗走了17000元现金。结果,聪明反被聪明误。4月4日,晋江警方通报,匡某因涉嫌诬告陷害被刑拘。

今年3月19日晚上9时许,晋江警方接到匡某报警称,其位于晋江市池店镇潘湖村的住处被盗窃现金17000元。“以前,他有找我借过钱,知道我藏钱的地方。”匡某说,其将现金藏在床头柜的夹缝中,藏钱的位置只有一名朋友张某知道,而且现场还遗留了一部张某的手机。匡某表示,肯定是张某于前一天晚上来宿舍偷走了钱。

为什么把这么多现金放在宿舍?面对民警的疑问,匡某虽然在回答时显得支支吾吾,但在民警后面的两次询问中,仍然一口咬定钱是被其朋友张某偷走的。

民警经过调查发现,张某于3月19日凌晨在未结算工资的情况下离开晋江返回江西老家。3月29日,在江西当地警方大力支持下,成功劝投张某。随后,晋江警方赶赴江西将张某带回。

然而经过调查,张某表示其因欠报警人匡某的钱款无法偿还而离开晋江,并没有实施盗窃的行为。

在证据和事实面前,匡某最终如实交代其未被盗,而所谓遗留在作案现场的手机是张某向其借款时抵押给他的。“连招呼都不打一声就走了!我就是想让警察帮我找到张某,让他还钱!”据匡某交代,2月份的时候,张某陆陆续续向其借了22000余元,到了还款时间却一拖再拖不还钱,本来约定3月19日中午还钱,结果当天一大早张某就不见了踪影,于是向公安机关谎报被盗警情。

目前,匡某因涉嫌诬告陷害被警方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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