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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度包装粽子

福州两商家被责令改正

海都讯(记者 梁展豪通讯员 游振云) 端午将至,记者从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5月中旬以来,福州市市场监管局组织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开展端午节粽子等节礼商品过度包装执法检查工作。截至目前,已对2个商家销售过度包装粽子的行为予以责令改正。

5月17日,福州市台江区市场监管局在检查台江区某茶叶店时,发现其销售的朱子家礼粽情粽义(粽子)包装为4层(由外至内包装分别为:第一层为正方体硬纸皮盒子,第二层为简装木质盒,第三层为硬纸材料长方体包裹,第四层为塑料袋包装),超过了GB23350-2021《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国家标准第1号修改单关于粽子包装层数不应超过3层的规定。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六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

6月9日,福州市晋安区市场监管局根据市局稽查处提供的线索,对辖区某酒店进行检查,发现其销售的粽子礼盒过度包装。经测算,其包装空隙率为49.8%,不符合GB23350-2021《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强制性国家标准第1号修改单的要求,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六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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