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都讯(记者 毛朝青)9日上午,福州市民林先生通过智慧海都平台报料称,在三环辅道樟林村樟林小学往泰禾鼓山院子南门200米处,一棵大榕树突然断裂压了面包车,还好当时没有人在车上,没有造成伤亡。
记者赶到樟林人行天桥附近时看到,一棵约50厘米粗的榕树从树身三米高的位置断裂,白色的面包车被榕树树干压着,前挡风玻璃已完全破碎,右侧的车身严重变形。现场的一名男子告诉记者,他是这辆车的车主,前一晚将车停在这里,没想到会被树干砸中,所幸当时车上没有人。
福建日尧律师事务所王书怡律师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七条“因林木折断、倾倒或者果实坠落等造成他人损害,林木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之规定,路边树木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在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情况下,应当根据发生的原因和双方的过错大小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具体事故原因晋安警方还在调查中。
林先生报料,线索费3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