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都讯(记者 柳小玲通讯员 邱燕萍) 近日,泉州台商区洛阳镇综合执法队开具了辖区首张以乡镇为执法主体的城市管理类行政处罚决定书。据悉,这是泉州台商投资区推进综合执法改革工作以来,将城市管理、自然资源、消防、应急管理等领域110项执法权限赋权乡镇行政处罚事项后,首例开展的案件办理,该区综合执法与应急管理局全程协助指导。
该案事发于2023年6月24日。当天,台商区应急指挥中心接群众匿名举报称,辖区洛阳镇某项目工地存在夜间超时施工现象。通过现场调查取证发现,该项目建筑施工噪声扰民的事实。按照赋权清单,台商区综合执法与应急管理局将该案件移交洛阳镇人民政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七条第(二)项规定,洛阳镇人民政府对该起行政案件进行了立案处理,7月5日洛阳镇人民政府对该项目施工方作出2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7月5日,施工方主动到指定地点缴纳了罚没款。
随着乡镇执法改革不断深入,综合执法改革工作进入关键实操阶段,对比过去“看得见的管不了、管得了的看不见”等问题,此次由洛阳镇为执法主体、以乡镇名义开展执法所开具的第一张行政处罚决定书,标志着乡镇综合执法队开始依法独立运行,执法改革迈出实质性一步。
下一步,泉州台商区综合执法与应急管理局将结合区镇联动“一体化”综合执法试点工作,进一步健全区、镇两级联动执法体制机制,推动“最后一公里”变“最先一公里”,依托“非现场执法”“综合查一次”等手段,使各类执法领域中常见、高频违法行为的查处更有针对性,让基层治理既“看得见”也“管得着”,不断深化基层治理能力,提升依法执法水平和群众满意度,为“一支队伍管执法”在其他乡镇“扩面”提供样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