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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可怕”? 贩卖焦虑才可怕

N法治日报

近期,在短视频平台,贩卖“暑假焦虑”的视频火了,从幼小衔接、小升初到初升高,在短视频博主口中,每一个学期的暑假都是“逆袭”的关键节点,而且视频往往都附有教辅或课程的购买链接。对此,专家表示,学生家长们应当理性看待、增强识别能力,更多地关注孩子的身心健康,同时,监管机构应当积极落实监管职责,做好宣传引导工作,确保“双减”政策落实到位。

“最”视频应接不暇 实则推销书籍课程

“一年级的暑假是最可怕的,两个月时间差距就拉开了,没有把握好暑假一步差步步差。”“三年级的暑假是最可怕的,如果你不做这件事,孩子开学就会落后一大步。”“六年级的暑假是最可怕的,小学成绩不好的同学,暑假以后成绩全起来了,一定要做好衔接。”

随着暑期来临,类似视频在网络上大量涌现。这些视频里的辅导老师可能分属不同机构,却用着同一套话术。“越看越让人焦虑,感觉这个暑假孩子不抓紧学习就再也跟不上了。”北京的家长王先生说。

记者看到,这类账号大多开通了购物橱窗,视频左下方链接点击进去,是各种学习教材、辅导课程的销售。教材价格不等,有的卖三五十元,有的100多元。某小升初暑假预习资料显示已售38万件。辅导课程购买则更为复杂,定价看似低廉,但其实仅为咨询报名费,后续还需要支付一定费用才能开启正式课程。

经验分享帖也成为新型焦虑传播方式。一位名叫“西西妈妈”的网友在网上分享自己的带娃经历时称,“我家孩子就在看××辅导书,很有用处”。帖子最后还直接附上各种补习资料的购买链接,有不少家长联系她购买。

“贩卖焦虑”视频中的博主夸夸其谈,他们购物链接中的课程、教材效果如何呢?不少家长称,很多教材虽然写着全国通用,但实际内容和当地的教学内容、进度完全不符,孩子学起来很不适应。

“贩卖焦虑”有托儿

“贩卖教育焦虑”不仅仅在线上,线下同样普遍存在。

来自上海浦东新区的沈州(化名)曾从事教育培训行业。他告诉记者,网上“贩卖教育焦虑”的话术早已存在,都源自线下培训机构,“先渲染焦虑再引导家长报班买书,线下培训机构玩剩下的搬到短视频平台上,又骗了一批家长”。

沈州向记者透露,他所在的上海市浦东新区川沙附近就有一些培训机构存在“贩卖教育焦虑”现象,这些补课机构涵盖小学到高中各个阶段,只要有应试需求的科目,都能在这里上课,渲染焦虑是这些机构的主要招生方式。

沈州说,教培机构通常会发动学生家长,让他们在亲友中宣传机构。有的机构还承诺每招来一名学生,介绍人可以获得一笔提成,或是介绍人的孩子可以以优惠价格入学。于是,学生家长群体中混进了许多“机构托”。

“这些‘机构托’会利用闲聊时间和家长会等场合,向其他家长传播焦虑。这样一来,周围家长的焦虑情绪被极大调动,纷纷咨询该怎么做。这个时候再说出机构名称,一些家长便会十分信服,赶紧去交钱报班。”沈州说。

问题1

这种宣传活动是否合法?

记者发现,机构销售课程时“贩卖焦虑”已是常态。这种宣传活动是否合法?

北京中征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孙维认为,机构通过广告来增加曝光度,以期获得更好的销售结果没有问题,但在广告中以“贩卖焦虑”的方式来寻求营销效果十分不妥。

孙维说,广告法第二十四条规定,“教育、培训广告不得含有下列内容:对升学、通过考试、获得学位学历或者合格证书,或者对教育、培训的效果作出明示或者暗示的保证性承诺”。虽然“贩卖焦虑”并未直接体现为一种保证性承诺,但通过“如果不……就会……”的方式反向表明了其教培课程或教材、书籍在升学、通过考试、获得学历学位等方面的必要性,实质上是一种暗示的保证性承诺,该行为违反了广告法的规定。

问题2

线上平台该履行何种责任?

对此,线上平台该履行何种责任?线下培训班打“贩卖焦虑”的广告应该如何规范?

“如果认定某些教育培训类广告违反了广告法第二十四条之规定,广告发布者对此明知却仍继续发布的,监管机构有权根据情节严重程度,依据广告法,对发布者处以罚款、暂停广告发布业务或吊销营业执照等行政处罚。”孙维说。

孙维认为,广告依法应当具备可识别性,线下培训机构的广告内容应当能够使广大家长学生辨明这是广告,而不是试图以一种“科学”的角度阐述教培课程和教培书籍的必要性,通过“贩卖焦虑”这种引导性的内容导致消费者产生误解。对此,行政机关应当积极履行监管职责,进一步规范线下培训机构发布广告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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