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3版:社会 上一版 下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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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卖有品牌标签的假冒产品

经营者被判赔1万元

海都讯(记者 董加固通讯员 赵雪薇) 泉州某母婴专卖店销售的A产品带有知名品牌标签,经该知名品牌的注册商标专用权持有人鉴定,发现该A产品系假冒伪劣产品。

近日,泉州市洛江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该母婴专卖店未经许可,在其经营的店铺销售A产品,使用与上述知名品牌相同或高度近似的标识,且A产品与上述知名品牌核定使用商品为相同商品,该母婴专卖店主张其只是经营者对此并不知情,但并不能成为其免责的理由。经营者应尽到对相关产品资质审查的义务,故法院依法判令该母婴专卖店停止销售该侵权产品并赔偿品牌方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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