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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医保支付 先救治后结算

泉州简化医保经办程序,加强药品供应调度,加强部门联动协作,全力做好灾后救援医疗保障工作

海都讯(记者 刘薇 通讯员 王月清) 为全面落实省、市关于第五号台风“杜苏芮”灾后恢复重建工作部署,7月29日,泉州市医保局、财政局、卫健委联合印发《关于全力做好台风“杜苏芮”灾后救援医疗保障工作的紧急通知》,全力做好灾后救援医疗保障工作。

对泉州市参保群众因灾在本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启动医保支付“绿色通道”,由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按规定进行医疗费用报销,医疗机构不得向患者收取门诊或者住院预缴金,实行“先救治后结算”,确保患者不因费用问题影响救治。对收治患者较多的医疗机构,医保经办机构可预付部分资金,减轻医疗机构垫付压力。

各级医保经办机构要加强人员调度,配强配足人员,做到灾后救援医疗保障服务不断。要采取“直接院调、承诺认定”的方式,简化认定程序,对因灾受伤救治的参保患者,按照“从快、从简”的原则进行医保外伤认定,对明确非工伤、无第三方责任及执行救援救灾等公益任务造成意外伤害的案件,要及时开通出院“一站式”结算工作。对需要手工报销医药费用的,医保经办机构要简化报销材料,及时落实医疗费用审核报销服务工作。

各地医保部门要进一步加强药品供应保障组织协调工作,主动加强与医疗机构对接协调,督促指导配送企业落实药品供应保障工作,及时响应医疗机构订单,满足临床用药需求。拓展医疗机构应急药品采购保障渠道,开通绿色采购通道,对医疗机构急需而省药采平台未挂网的药品,允许医疗机构线下应急采购,实行零差率销售。

各级医保、财政、卫健部门要确保各项保障措施不折不扣落实到位,确保患者不因费用问题影响就医,确保收治医院不因支付政策影响救治。医保部门负责做好医疗保障政策落实等工作,对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按规定支付后,个人负担仍然较重、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按规定给予分类救助;财政部门负责做好医保基金拨付保障等工作;卫健部门要负责做好灾后医疗救治等工作,并督促指导医疗机构落实医疗救治保障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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