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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植苗木花草 开展灾后消杀

泉州鲤城发布“十条措施”促进台风灾后恢复,群众室内财产损失可免费申请综治保险补助,每户最高1.5万元

海都讯(记者 柳小玲)为加快台风灾后恢复工作,泉州鲤城发布“十条措施”,确保7月31日前安全有序全面恢复经济社会秩序。

记者采访了解到,针对树木倒地、广告牌、铁皮挡道等问题,将在辖区内全面清理,切割搬运树木、枝叶、广告牌及铁皮;针对电力线路、管道受损等导致停水停电等问题,修复管线,迅速恢复用水用电;针对塔吊、围挡、支架、防护网等设备受损问题,开展检修,安全有序实现复工;针对广告牌、铁皮、搭盖物等破损掉落问题,全面拆除、清理破损掉落物件;针对石头房、土木结构房、边坡房等受损问题,根据不同受损情况,采取拆除、腾空、封房等措施。8月4日前,对于树木园林受损严重等问题,迅速补植苗木花草。

同时,针对古城二郎巷、新区南环路经贸学院、紫新路、常泰路火炬工地、泰明路东南医药等区域积水严重问题,运用龙吸水、排水泵等各类设备,清理现有积水点、内涝点,并及时跟踪处理后续积水内涝问题。8月20日前,对部分农田受灾被淹等问题,尽快排涝,及时补种恢复生产,并预防病虫害发生,恢复农业生产。针对辖区内12棵古树名木被吹倒等问题,根据受损情况,进行扶正修复抢救,迅速抢救保护古树名木。针对主次干道、大街小巷和房前屋后树枝、树叶、垃圾等杂物较多问题,开展家园清洁行动,进行环境保洁、卫生打扫,全面开展灾后消杀工作。

记者获悉,若有群众(保障对象即鲤城区户籍人口及实际在鲤城区辖区居住的外来人口)由于台风、暴雨、暴风、洪水、雷击等自然灾害造成房屋(含其室内附属设备及室内装潢)或其室内财产损失的可以免费申请综治保险补助,每户保险房屋累计最高补助限额2万元,每户室内财产累计最高补助限额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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