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曾炳光
陈青松 文/图
近日,漳州古雷开发区沙西镇庄前村村民郑钦泉拨打智慧海都报料热线968880反映,1997年自己的0.8亩土地租给沙西镇政府等用于榕树基地开发,2017年租期到期,但镇政府未归还土地,他将镇政府起诉到法院。2019年漳浦法院判决,沙西镇政府等在判决生效后一个月内归还土地。然而,沙西镇政府等一直未归还土地。2022年漳浦法院执行局进行了执行和解,但镇政府至今仍未归还土地。
这究竟是怎么回事?记者进行了走访。
法院判决归还土地,4年过去了镇政府仍未还农户
沙西镇为“中国榕树盆景之乡”,全镇14个村庄,有半数以种植榕树为支柱产业。8月9日,海都记者在郑钦泉儿子李其邻的带领下,来到了他所说的地块,地块的四至已经钉起了确定方位的木桩,但是地面上还有不少榕树盆景。盆景的主人称,自己向沙西镇政府租赁的土地,目前镇政府并未要求他们搬离。
漳浦法院(2019)闽0623民初532号判决文书显示,1997年11月,为了贯彻落实上级开发榕树基地发展建设需求,沙西镇庄前村部分村民的土地被镇村两级租用给个体榕树花卉种植户,郑钦泉的土地也在其中,租期为20年(1997年12月1日至2017年11月30日)。漳浦法院审理认为,租期已满,双方协商续租未果,承租人应返还租赁的土地。因此,郑钦泉要求沙西镇政府等返还土地,有事实和法律依据,应予支持。漳浦法院判决,沙西镇政府等在判决生效后一个月内归还0.8亩土地,而这份判决文书在2019年5月15日就正式发生法律效力。
沙西镇称不是不想还,是法院“没执行到位”
2021年,漳浦法院执行局向沙西镇政府等发出了执行通知书,责令2021年2月21日前归还郑钦泉的0.8亩旱地,逾期不履行,法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不想一年后依旧未果,郑钦泉向漳浦检察院申请对该案件进行民事监督,2022年6月,检察院向漳浦法院提出了检察建议。同年9月8日,在漳浦法院执行局的主持下达成了执行和解,约定沙西镇政府等按照中轴测绘(漳州)有限公司测绘的四至为准,在庄前村权属土地内,在测绘结果出来一周内交付0.8亩旱地给郑钦泉。
然而这次,郑钦泉还是没有拿回属于自己的土地。
8月9日,沙西镇政府安排镇里的信访办黄主任接受了海都记者采访,他称不是镇政府不想还,是漳浦法院执行不下来,“没执行到位”。黄主任称,在测绘公司确定郑钦泉0.8亩旱地四至后,土地周边的村民提出了异议,不予承认这个四至定位。
记者问及沙西镇政府作为被执行人之一,郑钦泉的0.8亩土地是租给镇村两级的,现今在地块上的种植户也称自己是找镇政府承租的,沙西镇政府打算如何配合法院执行,黄主任称要向镇里主官汇报。
法院将依据和解协议
继续督促镇政府履行协议
8月14日,漳浦法院书面回应海都记者采访,称该案执行难点在于判决中虽明确沙西镇等归还“漳浦县沙西镇庄前村9组地块名称为黄中心的0.8亩旱地”,但是具体位置不明确,特别是东西四至双方存在争议,需要经过专业测绘机构测绘才可确定具体位置。
在执行过程中,漳浦法院执行局多次组织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进行和解,最终在2022年9月8日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双方签订执行和解协议后,受当时新冠疫情反复复杂的影响,致使中轴测绘(漳州)有限公司于2023年3月30日才进行现场定桩。在现场定桩过程中,申请执行人郑钦泉委托代理人李其邻到场参加,漳浦县沙西镇政府、漳浦县沙西镇庄前村委会均派员到场参加,并由漳浦法院执行干警现场监督。当初下桩位时,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均未提出异议。至此,2022年9月8日双方达成的执行和解协议开始履行,漳浦法院对该案的执行行为完毕。
后来出现未将地块交付给申请执行人郑钦泉的情况,是因沙西镇政府、沙西镇庄前村委会目前仍未能与租赁沙西镇庄前村民委员会土地进行榕树花卉种植的案外人协调解决好,案外第三人拒不腾空重叠地块。
漳浦法院执行局将根据双方签订的执行和解协议,依法继续敦促沙西镇政府、沙西镇庄前村委会履行该执行和解协议,完成涉案土地交付,努力做到案结事了人和。
昨日,李其邻告诉海都记者,沙西镇有安排人来交涉归还土地的另外方案,不过目前还没有最终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