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6版:社会 上一版 下一版  
上一篇 下一篇

□“闽侯中铁城小区发生凶杀案?谣言!”追踪

造谣凶杀案 一人被罚三人警告

闽侯县公安局发文称,中铁城发生凶杀案纯系凭空杜撰

海都讯(记者 梁展豪) 8月11日,海都报刊发了《闽侯中铁城小区发生凶杀案?谣言!》(详见本报8月11日A07版)一文。经过记者多方走访核实,确认“9日晚闽侯中铁城小区一人刺杀他人后被捕”的网络视频内容不实。

22日,闽侯县公安局发文称:接报后,闽侯公安迅速开展调查,查实视频前半段的伤害案件并非在闽侯发生,而所谓“杀人白衣男子被警方带离”视频,实为2023年8月9日闽侯公安民警在处置带离在中铁城扬言伤人的嫌疑人赵某,两段视频之间并无关联,中铁城发生凶杀案也纯系凭空杜撰。

随后,闽侯县公安局荆溪派出所民警迅速进行查办,很快便将在网络传播谣言的池某某、黄某某、廖某某、蔡某某传唤到公安机关接受调查。

目前,闽侯县公安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规定,对池某某因扰乱公共秩序违法行为予以行政罚款处罚,并依法对黄某某、廖某某、蔡某某三人进行了口头警告与批评教育。

同时,警方提醒,网络不是“法外之地”,若逞一时口舌之快在网上发布不实、不当言论,蓄意歪曲事实、编造传播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公安机关将坚决依法处理,造成恶劣影响,情节严重的,警方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希望广大网民保持理性思考,提高防范意识,积极抵制网络谣言,做到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携手共建清朗网络家园。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版权所有 ©2020 福建日报 fjdaily.com 闽ICP备15008128号
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