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饭店提供“预制菜” 是否应事先告知?

专家表示,预制菜的广泛使用有其积极意义,但应明确告知消费者,尊重消费者知情权和选择权

N法治日报

预制菜,具有烹饪便捷、出餐快等优势和特点,符合当下快节奏的生活,也深受一些年轻人喜欢。市场扩张的同时,涉预制菜的争议不少。记者近日调查发现,不少消费者表示,外出就餐不希望点到预制菜,有一些饭店使用预制菜不明确告知。预制菜品质量不佳等问题也频频引发吐槽。

受访专家表示,目前预制菜缺乏国家标准和定义,对其质量的相关监管也有所欠缺。预制菜的广泛使用有其积极意义,但应明确告知消费者,尊重消费者知情权和选择权。

是否预制菜 商家不明示使用情况

“您的盖浇饭做好了,请慢用。两个月前就做好的油豆腐烧肉一份,放入开水中加热几分钟,就可以出锅了。成本5元外卖定价15元,色泽鲜艳汤鲜味美,这样的一份预制菜外卖就做好了。”这是一个关于预制菜制作的短视频中的画面。

记者采访发现,预制菜已渗透至线上线下不少饭店。

不久前,山东青岛的张先生在某酒店吃饭时,发现有些菜的味道跟之前吃的不太一样,后经了解,发现食材为预制菜。对此,工作人员解释说,预制菜方便快捷,烹调就能吃,质量肯定没问题,能满足客人在较快时间内吃上饭的需求,且味道差别不大。对于张先生“预制菜与新鲜菜比没营养”的质疑,该工作人员支吾道,“应该差别不大吧”。

预制菜进饭店已不是新鲜事,采访中,多位消费者对饭店使用预制菜但并不明确告知的做法表达了不满。来自山东泰安的上班族赵先生说:“我对预制菜倒是没意见,但饭店至少应该告诉我,提供的是预制菜。”

记者近日走访了北京、天津30家酒店、外卖小店、商超,并查询了线上外卖平台,除了在天津市河东区的一家超市,收银台宣传页面写着“今日特价菜宫保鸡丁,9.9元一份,预制菜不是现场制作”外,没有任何一家商家主动告知或标明自己使用的是预制菜。

有商家向记者透露,自己虽然用的是预制菜但不敢对外宣传,是因为一些消费者对预制菜的认可度不高,觉得不新鲜没营养,而且预制菜行业近年来在高速发展过程中确实出现了不少问题,对餐饮门店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

律师:应该尽到告知提醒义务

北京盈科(合肥)律师事务所管委会主任付磊认为,顾客对选择的菜品具有合理期待性,希望物有所值,此亦为商家与消费者的合同理应具备的服务标准。因为预制菜属于中餐工业化的产物,成本远低于现炒现烹,会加剧侵犯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如果餐厅和外卖店铺使用预制菜,应该尽到告知提醒义务,客人可以选择消费或者不消费。

在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理事兼副秘书长朱晓娟看来,预制菜和现做菜的成本存在差异,餐厅可以分别定价,给消费者更多选择权。

“经营者应该提供真实的预制菜信息,不能通过虚假夸大的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经营者提供的预制菜分量也应该与标注数量相符,不能偷工减料和缺斤少两,否则会涉嫌侵犯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中国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研究会副秘书长陈音江说。

制定标准 加强预制菜治理监管

记者梳理发现,目前虽然没有预制菜国家标准,但从2022年起,多个省市出台了预制菜相关标准规范。

国家层面也非常重视预制菜的发展。2023年中央一号文件中明确提出:“提升净菜、中央厨房等产业标准化和规范化水平。培育发展预制菜产业。”7月31日,国务院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恢复和扩大消费的措施》的通知,专门提出扩大餐饮服务消费,培育“种养殖基地+中央厨房+冷链物流+餐饮门店”模式,挖掘预制菜市场潜力。

在陈音江看来,把“预制菜加工”“预制菜销售”列入专门的经营范围,可以为将来建立健全预制菜标准制度,促进行业规范高质量发展起到促进作用。

中国人民大学食品安全治理协同创新中心研究员孙娟娟认为,面向消费者的预制菜是预包装食品,生产经营者的合规管理需要重视标识信息的合法合规性,既包括原则性的不得误导消费者,也包括具体的名称、配料、日期等信息标识要求。值得一提的是,标识信息的直观性使标识不合规成了消费维权的重要对象。

“除了食品安全,消费者也从经济利益等其他维度关注自己的消费内容,包括食品的生产方式。面对餐饮工业化带来的竞争,手工制作依旧有自己的存在场景。信息披露无疑是满足消费者不同预期,作出知情选择的前提。”孙娟娟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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