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吴日锦 林良标 文/图
石子加工场未遮盖洒水、渣土车“滴撒漏”、工地未防尘降尘、储备用地乱停车辆扬尘……9月14日,泉州市生态环境局公布了四起涉扬尘典型案例。记者了解到,这是泉州市生态环境局今年以来公布的第二批典型案件。
石子加工场 未遮盖洒水
5月25日,泉州市安溪生态环境局在对安溪一石子加工场进行现场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加工场5个堆场均未采取遮盖、洒水等措施控制、减少粉尘排放。
据介绍,该加工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安溪生态环境局依法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处以罚款2.6万元。
8月23日,泉州市安溪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对该加工场进行后督察时,发现其已采取防尘的措施。
渣土车“滴撒漏” 被罚款2000元
6月6日,泉港区城市管理局执法人员巡查发现驾驶员林某某驾驶重型自卸货车(闽C×××26),运载渣土经过324国道涂岭镇路口村路段时,未采取密闭措施防止物料遗撒造成扬尘污染。
林某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七十条第一款及《泉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泉港区城市管理局当场对相关当事人进行普法教育,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并处以罚款2000元。
工地未防尘降尘 渣土车带泥出场
6月14日,安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执法人员对安溪县某市政道路工程开展现场检查,发现该工程施工单位某景观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存在施工现场裸露土方未采取覆盖等防尘降尘措施,渣土车出施工现场未安排专人负责清洗车辆,车辆带泥出场的违法行为。
该景观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六十九条第三项的规定,安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并处以罚款3万元。
储备地乱停车 扬尘影响生活
今年以来,惠安螺城镇一包装公司储备用地附近不少群众投诉,称该闲置地块内成了不少大货车的停车场,导致日常尘土飞扬,不胜其扰。
惠安生态环境局调查发现,此地块因存在征迁历史遗留问题闲置未建,虽然前期该县自然资源局对地块实施围挡,但时间久了后被人擅自拆除围挡用于停放大型货运车辆。
8月11日,惠安县委召集螺城镇政府、自然资源、交通运输、住建、城管等部门,在实地召开现场协调会,对停放车辆进行清理,并组织实施抑尘网遮挡覆盖,解决了群众投诉的问题。
据泉州市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年以来,省、市纪委监委“点题整治”涉扬尘违法行为,泉州市生态环境局、住建局、城管局、交通运输局、资源规划局、泉州港口发展中心、湄洲湾港口发展中心等部门在全市范围内进行持续性专题整治,并定期公布典型案例,强力警示震慑扬尘污染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