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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取雇主50瓶茅台 一男子获刑

借上门施工之机下手,盗卖获利13万余元,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

N海都记者 杨江参

通讯员 高福宝

男子见财起意,利用为雇主保养别墅大理石的间隙,频频伸出贼手,分8次“顺走”屋中价值13万多元的50瓶茅台酒,最终受到法律严惩。近日,泉州鲤城法院依法公开宣判一起盗窃罪案件。

为还赌债见财起意 8次下手偷茅台

2022年10月,经人介绍,被告人曾某承接位于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一处别墅的大理石保养业务。在上门施工期间,曾某无意中发现,雇主苏某在别墅储藏间内放置了多箱茅台酒。为偿还因赌博欠下的债务,见财起意的曾某趁雇主家中无人,于2022年12月至2023年3月期间,分8次盗取别墅存放的各类茅台酒共计50瓶,随后售卖给他人,从中非法获利134100元。后苏某发现家中茅台酒被盗,向公安机关报警。公安机关抓获曾某并追回涉案茅台酒13瓶(经鉴定价值33400元),曾某对盗窃行为供认不讳。

归案后认罪认罚 依法从轻处罚

鲤城法院经审理认定,曾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秘密手段多次窃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应予处罚。鉴于被告人曾某归案后能坦白认罪,退出18000元赔偿被害人部分经济损失,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对其从轻处罚。

最终,鲤城法院根据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认罪态度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判处被告人曾某有期徒刑4年,罚金2万元,并责令其退出82700元赔偿被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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