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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65岁保安 夜班时不幸离世

事发福州台江永辉花园,有业主说保安每天工作12小时;其妻子称,丈夫近一年来一天没休过;律师表示,家属可提出工伤认定

永辉花园小区

N海都记者 梁展豪

林雅璇 文/图

近日,市民王女士向智慧海都平台报料称,永辉花园小区里一位65岁的保安在值夜班时,被发现不幸离世。有业主表示,小区保安每天的工作时间在12个小时,“太长了,不合理”。

业主:原本以为只是睡着了

12日,记者来到位于台江区群众路68号的永辉花园小区。在小区门口,张贴着招聘安保人员的新告示。业主王先生(化名)说,当天早晨5时许,另一位保安张师傅前来交接班时,几位居民发现陈师傅还坐在门口,似是睡着。业主上前要将其叫醒时,才发现陈师傅已经没了呼吸。

王先生说,救护车到达后,判断陈师傅已经死亡多时。“我觉得跟小区每天12小时的保安工作制度有关,早上6点到晚上6点,太长了,不合理。”王先生说。

业主刘女士(化名)则表示,10日晚,丈夫还与陈师傅在门口聊天,没想到第二天就发生了意外。刘女士说,陈师傅在小区里工作多年,人缘很好,为人老实,没抱怨过工作辛苦,业主进出时都会热情问候。“每天干12小时真的很辛苦,我也劝过他,毕竟年纪摆在那。”

妻子:或与过度劳累有关

随后,记者来到陈师傅家中,妻子杨女士面带戚容。杨女士说,丈夫今年65岁,退休后就在永辉花园当保安。“以前物业还没换时,小区一共4个保安,3班倒,每班8小时。夜班都是两个人一起,每个月还能休息4天。”

去年10月新物业进场,陈师傅在家休息了近两个月,于12月重新上岗,但工作时长增加。杨女士说,近一年来,丈夫每天要工作12个小时,从下午6点到第二天早晨6点,且“自从返岗后没有休息过一天”。

对于丈夫在工作岗位上发生意外,杨女士认为,陈师傅生活很规律,平时(身体)也没有不舒服,可能和他过度劳累、夜晚独自值班有一定的关系。

物业公司:12小时工作制很普遍 是其自主选择

此后,记者又来到永辉花园物业处茶亭家园事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表示,去年10月旧物业退出后,陈师傅也被一同清退。但一个多月后,他又提出想继续在小区当保安,因陈师傅责任心强,便与他签署了一份合同,让他在去年12月重新上岗。

对于保安“12小时工作制”和“没有休息日”等问题,该工作人员表示,工作本身确实没有休息日,想要休息可以提前沟通,公司会安排人员顶替。12小时工作制是保安工作的普遍现象,以前陈师傅工作8小时收入仅有900元,如今多做4小时有2800元,而且是陈师傅自主选择的。记者提出想要查看陈师傅的劳动服务合同,其表示:“合同在公司。”

针对家属提出的赔偿问题,工作人员说会与家属协商。昨晚,记者再次致电杨女士,她表示还在协商中。

记者了解到,“家园事务服务中心”是福州市台江区针对老旧小区、拆迁安置房等无物业小区物业管理混乱问题,探索建立的非营利民办非企业组织。

律师:家属可提出工伤认定

对此,北京德恒(福州)律师事务所林倩律师表示,依照《劳动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陈师傅每日工作时间为十二小时,已严重违反了法律关于劳动者工作时间的规定,劳动行政部门可依法对物业公司予以警告、惩罚等。

现陈师傅系在工作值班期间死亡,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视同工伤的情形。物业公司应向社保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或由陈师傅的家属提出工伤认定。工伤认定作出后,物业公司应向陈师傅的家属支付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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