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黄晓蓉 黄晓燕 文/图
9日,泉州市民吴女士拨打海都热线通968880反映,她在鲤城区崇福路东亚之窗文化创意产业园开了家坡顶山世界红茶体验馆,去年店面屋顶漏水,导致藏茶室等被淹,虽多次与泉州东亚之窗文化创意产业园运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园区运营方)沟通,可其迟迟未修复漏水点,导致损失数十万元。因索赔无果,他们暂缓缴纳租金和物业费。对此,园区工作人员表示事情复杂,已向商户递交律师函。
商户 天花板掉落、墙面渗水 收藏的茶饼受潮
吴女士介绍,她于2019年在东亚之窗文化创意产业园C馆,租了栋上下两层共400多平方米的老旧厂房,花百余万装修后,作为坡顶山世界红茶体验馆,当时与园区运营方签了7年租约。
去年6月,一场大雨后,他们发现二楼屋顶出现多个漏水点,藏茶室的天花板掉落、墙面渗水,收藏的黑茶、普洱茶等茶饼受潮,损失几十万元。
吴女士说,此后他们多次找园区工作人员协商赔偿和修复事宜,可遭遇“踢皮球”,诉求无人理。无奈之下,他们从去年10月起暂缓交租金,今年1月起暂缓交物业管理费,目前两项费用加起来有二十多万元。“租金和物业管理费我们不是不交,只要园区运营方坐下来好好协商,协商清楚我们立马补缴。”
店长舒女士告诉记者,由于漏水点未及时修复,今年的两场台风让茶店损失惨重,不管是楼梯还是茶室房间,都有漏水点。吴女士则表示,漏水点今年9月才修好,目前还没有经过考验,不知是否彻底修复。
吴女士介绍,园区运营方经常对茶店卡扣电费。今年夏天,商户常常因为运营方卡扣电费或者运营方充值不及时,突然断电。由于经常断电,导致她的客流部分流失。
此外,园区运营方工作人员还经常私自将用于充值电费的钱转成物业管理费。吴女士说,商户是不能自己充值电费的,需要把钱交给运营方的工作人员,由工作人员代为缴纳。如11月4日,店长交了500元用于充电费,但500元被运营方工作人员全部转成物业管理费。11月9日,店长再次交了500元用于充电费,其中只有50元充到电卡,剩下的450元工作人员没有告知用于哪里。据财务统计,他们此前预存的5300元电费,其中有2850元被转成物业管理费。
园区 将预存的电费转存 是出于经营需要
9日上午,海都记者来到东亚之窗文化创意产业园。
相关工作人员介绍,该商户尚欠东亚之窗运营公司租金及物业管理费一年有余,将该商户预存的电费转存部分至物业管理费,是出于运营公司经营需要。另外,该商户极其不配合,动不动就让运营公司赔偿,因此在设备维修上,运营公司秉持谨慎态度,在设备完全到位的情况下,才给予维修。
至于记者的其他问题,相关工作人员表示,事情比较复杂,目前已向该商户递交了律师函。
律师 园区有维修义务
那么,因屋顶漏水,造成商户相关损失,园区运营单位是否有赔偿义务?商户暂停缴交租金和物业管理费,该行为是否有不妥之处?园区运营方是否有权将商户预存的电费,用来抵扣相关费用?就相关问题,记者采访了福建世礼(泉州)律师事务所主任、合伙律师吴俊猛。
吴律师表示,园区运营方作为出租人,有义务保证出租房屋的安全使用,如果房屋出现漏水,负有维修的义务,如果没有尽到维修义务,导致承租人损失,出租人有赔偿义务。
就商户暂停缴交相关费用的行为,吴律师认为,合同双方都应严格履行义务,但一方违约在先时,另一方是否可以也不履行自己的义务,就要看其有没有权利行使《民法典》所规定的不安抗辩权,即一方违约在先,另一方可待对方履约后再履行自己的合同义务。具体到本案,即因为出租人没有尽到自己的维修房屋的义务,导致承租人无法正常使用房屋,那么承租人就可以暂时不支付房租,待出租人维修好房屋后支付租金。
此外,既然是预存电费,那就是专款专用,园区运营单位是无权将该费用私自拿来抵扣租金或物业管理费的。而且园区运营公司也有义务保障商户的正常运营,特别是水电。如果园区运营公司因租户没有按约交租就停水停电,造成租户的损失,如茶叶因没有冷藏而变质,园区运营公司就需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