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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知朋友醉酒 仍然让其驾车

泉州南安两男子均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刑拘

N海都记者 杨江参

通讯员 吴诗雨

“作为车主,你明知道朋友喝了酒还让他开车,已经涉嫌危险驾驶共犯。”在南安市公安局霞美派出所的审讯室,徐某听了警察的话,悔不当初。11月24日,南安警方对该起案情进行通报。

开车去寻代驾

倒车时出事故

11月20日晚9时许,南安霞美的傅先生报警称自己的车子被撞了,请求帮助。到达现场后,民警发现司机满身酒气,于是给他进行酒精呼气测试。驾驶员张某呼气测试值为109.55mg/100ml,达到醉驾标准。

经了解,这辆车的车主是徐某,当天晚上,张某和徐某两个人一同去老板家里聚餐,都喝了不少酒。吃完晚饭后,张某搭乘徐某的车回家,并帮他叫了代驾。但后面代驾说已到目的地,找不到上车点。两人就想开车过去找代驾,想着距离只有110米左右应该没事。由于徐某喝得比较醉,没办法自己开车,便坐在副驾驶座,让张某驾驶。因张某不熟悉手动挡,徐某帮助其启动车辆和换挡位。没想到,在刚开始挂倒车挡的时候,张某没来得及踩刹车,车辆倒了10米左右就碰到后方停在路边的傅先生的车子。

涉嫌危险驾驶共犯

由于车主徐某在明知张某饮酒的情况下,还放任他开车,已经涉嫌危险驾驶共犯。最终,徐某、张某两人均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

警方表示,车主明知他人饮酒,仍将车辆交由他人驾驶,构成共同犯罪。希望广大车主朋友不纵容身边的人喝酒开车,不向饮酒的人出借车辆,不强行劝驾驶员饮酒。

警方提醒,如果代驾定位不了您的位置,请原地等候,或者步行到主干道路上等待,千万不要驾车去寻找代驾,拿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开玩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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