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7版:闽闻 上一版 下一版  
上一篇 下一篇

饲养也犯法? 这些宠物养不得!

豹纹陆龟

海都讯(记者 黄晓蓉 通讯员 江湖 李翔 文/图) 近日记者从泉州鲤城警方获悉,今年5月,鲤城公安分局治安大队接群众反映,象峰巷一居民家中有野生保护动物鹦鹉。5月29日8时许,鲤城公安分局民警依法对其进行搜查。搜查中发现,颜某收购一只疑似蓝黄鹦鹉、一只疑似小黄帽鹦鹉、一只疑似辐射陆龟、四只疑似豹纹陆龟、两只疑似苏卡达陆龟在家进行饲养。

5月31日,经福建闽林司法鉴定中心初步鉴定,颜某涉嫌非法收购的两只鹦鹉分别是黄冠鹦哥和琉璃金刚鹦鹉,被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Ⅱ,属于国家二级重点保护物种;颜某涉嫌非法收购的七只陆龟分别是一只辐射陆龟、四只豹纹陆龟、两只苏卡达陆龟,辐射陆龟被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Ⅰ,属于国家一级重点保护物种,豹纹陆龟、苏卡达陆龟被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Ⅱ,属于国家二级重点保护物种。

经进一步审讯,犯罪嫌疑人颜某对其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供认不讳。目前,颜某已被取保候审。

版权所有 ©2023 福建日报 fjdaily.com 闽ICP备15008128号
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