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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递盲盒”,开出惊喜还是上当?

律师提醒,售卖他人滞留快递不合法,“快递盲盒”大多为商家营销噱头

N海都记者 林涓 文/图

近段时间,电商平台上一种名叫“快递盲盒”的商品,吸引了不少消费者购买。有商家称,这些“快递盲盒”是内容物不明的快递滞留件打包放在一起,按斤再次销售。在商品评论区里,有消费者表示自己开出了手机或者物超所值的海外订单,不过也有消费者表示自己花几百元买的盲盒中,很多商品连说明都没有,怀疑是打着“滞留快递”旗号销售“三无”产品。

那么这样的盲盒,消费者买到的究竟是“惊喜”还是“上当”?商家销售他人滞留的快件是否合法?

“快递盲盒”在电商平台热销

28日,记者在淘宝、拼多多平台上搜索“快递盲箱”“盲盒快递箱”等关键词,出现了上千个在售的“快递盲盒”界面。根据重量或盲盒内的快递件数,这些盲盒价格在1元至上百元不等。有的店铺销量上千件。

记者注意到,部分“快递盲盒”的展示页面上显示,“无人领滞留件 全独立包装”,也有的展示页面上显示“公司倒闭 积压包裹 低价紧急处理”。

随后记者随机选择了一家店铺进行咨询,店家告诉记者,店里的盲盒一般是从市场上收来的各个仓库里的货,并非滞留的快递,“盲盒里一般是一些电子产品、日用品或者玩具,都是随机发出的。”他表示,能买到什么东西,全凭运气,娱乐为主。

有买家表示物超所值,也有买家“踩雷”

那么这些“快递盲盒”里都能拆到什么价值的商品呢?记者在多家商铺的评论区看到,有买家收到了扫地机、无人机、手机等价值较高的电子产品。其中,一名叫“全哥”的买家留言称:“物超所值,十几块钱就中个蓝牙音响,音质又好,感觉很不错。”另一名匿名买家也留言表示:“快递里什么都有,有牙刷、纸巾、剃须刀,都是生活日用品,拆着也挺好玩的。”

但不是所有人都能拆出“物超所值”的所谓“大惊喜”。

市民陈先生购买的“快递盲盒”就让他很失望。“我买了两公斤价值79.9元的盲盒,最后拆出来的是一堆笔、牙签,还有电动牙刷的刷头,以及一小包的洁厕宝,而且这些物品都看不到它们的生产信息情况,都是三无产品。”陈先生说,这些盲盒的总价预估不超过20元,实属亏了。

也曾购买过“快递盲盒”的王先生表示自己还收到过空包。“花了34元购买‘快递盲盒’,盲盒里包着很多快递,一包包拆开后发现,有的快递居然就是个空包,什么都没有,有可能就是商家用来‘刷单’的快递。”

除此以外,王先生说,他还注意到盲盒内都是独立包装的快递,而且这些快递上还有寄件人、收件人的信息。

□律师提醒

售卖他人滞留快递不合法

记者了解到,2023年6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印发《盲盒经营行为规范指引(试行)》,明确规定,无法投递又无法退回的快件,不得以盲盒形式销售。

此外,根据《快递暂行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冒领、私自开拆、隐匿、毁弃、倒卖或者非法检查他人快件,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同时,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有前款规定行为,或者非法扣留快件的,由邮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并可以责令停业整顿直至吊销其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

若这些“快递盲盒”确实为滞留件,商家需要承担什么责任呢?对此,记者咨询了福建律师海都公益团福建宽达律师事务所俞柳英律师。俞律师表示,如果商家售卖的确为他人的快递滞留件,是不合法的。快递不仅具有物权属性还兼有公民个人信息,购买“快递盲盒”在一定程度上可能涉嫌违反《民法典》关于个人信息保护的相关规定。如明知所购买快递盲盒来源途径违法仍然购买,可能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但就目前而言,快递盲盒大多属于商家营销噱头,消费者应当警惕“快递盲盒”,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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