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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开始确认

符合条件中小微企业可返还60%失业保险费

海都讯(记者 黄晓燕) 来自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消息,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已于日前启动确认工作,政策实施期限截至2023年12月31日。

发放对象为企业、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

发放条件为上年度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5.5%,30人(含)以下的参保单位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20%;发放对象属于生产经营活动不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政策、违反环保政策、严重违法失信、列入出清名单的,不能享受稳岗返还。劳务派遣单位暂不纳入稳岗返还免申即享范围。

发放标准为中小微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60%返还,大型企业按30%返还。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中小微企业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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