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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将建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

福州发布建立健全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实施意见

海都讯(记者 陈逸之)为建立健全福州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保障农村产权规范有序流转交易,近日,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出台《关于建立健全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明确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是为各类农村产权依法流转交易提供服务的平台,服务对象主要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家庭农场等农业经营主体。

同时,建设福州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依托市级农村产权流转服务平台,以信息系统为支撑,逐步建立健全“市—县—镇—村”四级服务体系,将业务延伸至村一级基层组织机构。

据悉,福州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为市场化运营模式,主要负责全市范围内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信息的登记与发布、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活动的组织及配套服务工作,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和交易规则等。

由于农村产权类别较多,权属关系复杂,承载功能多样,适用规则不同,《意见》要求,市直相关部门应实行分类指导,法律没有限制的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品种均可以入市流转交易。具体准入条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除农户宅基地使用权、农民住房财产权、农户持有的集体资产股权外,流转交易的受让方原则上没有资格限制(外资企业和境外投资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对工商企业进入市场流转交易,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加强监管和风险防范。

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应提供发布交易信息、受理交易咨询和申请、协助产权查询、组织交易,协助申请人到登记场所办理产权变更登记和资金结算手续,出具全市统一制式的产权流转交易鉴证书等基本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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