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董加固
1月17日,记者从泉州市获悉,近日,泉州市政府办印发《关于加快推进企业入驻标准化工业(产业)园区促进增产增效的指导意见》(简称《意见》),进一步助力试点园区企业提质增效、做大做强,全面推动标准化工业(产业)园区高质量发展。
入园企业首年度租金全额减免
《意见》明确,要降低入园企业租金成本,对租赁园区产业用房(含配套用房)的入园企业,由园区运营方给予入驻首年度租金全额减免,后续年度租金优惠由园区运营方及入园企业双方根据企业生产经营贡献等具体商定。鼓励入园企业上新设备,实施入园企业技改投资“直补+贴息”机制,对企业在项目建设期内购置生产性设备(含软件、技术)金额(不含增值税)在500万元(含)以上的,竣工投产后由受益财政按项目生产性设备(含软件、技术)投资额20%的比例给予补助,单家企业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支持创新投入 提高融资增信
支持入园企业创新投入,对泉州市规模以上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按其研发经费投入增长增量部分,在落实省定企业研发经费分段补助的基础上,市级财政再按市级承担部分的50%给予增加奖励;对新进入国家研发投入统计口径的规模以上入园企业,在落实省定企业研发经费分段补助的基础上,市级财政再按市级承担部分的50%给予增加奖励。
单列入园企业信贷计划,支持银行机构在园区信贷计划内,通过“金服云”平台,向入园企业新增投放且利率不超过“LPR-50BP”的贷款,受益财政给予银行机构0.5%的贴息补贴,补贴期限按实际贷款期限计算,最长不超过1年。提高入园企业融资增信,在设定代偿上限基础上采用“见贷即保”模式予以担保增信支持,并将融资担保费率降至1%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