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都讯(记者 曾炳光通讯员 庄细凤 沈志清 文/图) 为进一步加大“百日执行攻坚”行动力度,漳州芗城法院执结一批涉民生、涉小标的执行案件,2月1日—2月5日,芗城法院开展为期五天的“拂晓行动”,利用凌晨和深夜对“拖逃躲赖”被执行人采取有力强制措施。
5天“拂晓行动”,芗城法院共集结执行干警 200余人次,警车50余车次,查封房产6处、扣押车辆12部、拘传65人、拘留11人、执行完毕22件,执行和解32件,执行到位金额1963708元。
林某拒绝支付非婚生女儿的抚养费,还把经办执行法官电话拉黑,玩起了失踪,为保护好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2月1日清晨行动小组抵达林某出租屋,敲门入户,将在睡梦中的林某带走。
经过教育批评及释法说理,林某当场支付抚养费,并与苏某签下和解协议,表示后续都将积极履行抚养女儿的义务。
被执行人石某俊未支付申请执行人石某炳、高某淑的赡养费,两老申请执行。多次通过电话、约谈等方式与被执行人进行沟通未果。为保障两位老人的合法权益,2月2日上午,行动组来到石某俊家查找,同时走访周围亲戚街坊,在进行普法的同时也转递了对石某俊的执行态度,迫于强大的舆论压力,被执行人次日联系法院表示履行赡养义务。
陈某欠张某货款3.5万元,经法院判决生效后,陈某拒不履行。在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组织双方执行和解,陈某未按和解协议履行,并且拒不接听法院电话,逃避执行。
2月4日深夜,行动小组赴龙文区某小区陈某的住所将睡梦中的陈某叫醒并带回法院。鉴于陈某拒不履行的行为,为维护司法权威和法律尊严,芗城法院决定对其拘留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