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陈逸之
通讯员 缪彬贞
路边捡到金手链,以为是假的就随手丢弃,却不知道这一举动,让自己被失主告上了法庭。近日,连江法院就审结了这样一起遗失物返还纠纷案件。法院表示,拾得人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拾得人在遗失物送交有关部门前,有关部门在遗失物被领取前,应当妥善保管遗失物。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遗失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案件】
金手链被邻居捡走 讨要却被告知“弄丢了”
2023年9月,连江一女子小琴(化名)在家门口丢失一条金手链,经查看监控,发现被邻居小安(化名)捡走。小琴报警后,小安称其捡到金手链后认为是假的便随手丢弃了。因双方未协商成功,故小琴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令被告返还手链。
连江法院经审理认为,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遗失物。拾得人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拾得人在遗失物送交有关部门前,有关部门在遗失物被领取前,应当妥善保管遗失物。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遗失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本案中,小安捡到小琴丢失的金手链,小琴作为权利人有权向小安追回。在金手链返还小琴或者送交有关部门前,小安负有保管义务,应当妥善保管该金手链。小安在小琴向其主张权利后,未及时返还拾得物,同时也未尽到保管义务将其丢失,小安存在重大过失,应承担民事责任。小安如不能返还原物,应当按小琴购买该金手链的价值赔偿小琴损失。故判决小安返还小琴金手链一条,如不能返还,赔偿小琴损失。
【专家说法】
拾得者需妥善处理或保管遗失物
对于此案,福建师范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丁兆增表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章所有权取得的特别规定中,第三百一十四条、第三百一十六条分别规定了拾得遗失物的返还,拾得人及有关部门妥善保管遗失物义务。
从法理上分析,拾得人和失主之间,是民法上的无因管理关系,拾得人的妥善保管义务是基于一种道义上的帮助,所以拾得人所尽的是正常合理的注意义务,只有当拾得人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遗失物毁损、灭失时,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从情理上来说,拾得人拾金不昧,有着诚信朴素的正义观,是中华传统美德的践行者,如果主观上不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就无需承担赔偿责任,这有利于弘扬拾金不昧的精神,也会给社会认知带来积极的影响。
本案中,被告小安捡到小琴丢失的金手链后负有保管义务,应当妥善保管该金手链,但小安却未尽到保管义务将其丢失导致灭失,小安存在重大过失,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法院一审判决被告小安返还金手链一条,如不能返还,赔偿损失。该判决符合法律规定与社会公众对道德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