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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友”互送礼物当信物 原来诈骗“局”

海都讯(记者 曾炳光 通讯员 甘露、吴雅昊) 送出一千多元的“礼物”,“女朋友”却从此杳无音信,漳州一男子这才意识到自己掉入了“温柔陷阱”。近日,南靖检察院移送起诉一起“网恋诈骗”案件,该案件系团伙作案,与多名受害人通过微信发展“恋爱”关系骗取财产逾15万元。

案件中,受害人之一的吴某与自称单身的“女子”通过微信认识、聊天,在每天嘘寒问暖的催化下,双方逐渐发展为情侣关系。这时,“女子”便提出互送礼物,并约定线下见面时作为信物。吴某同意后,“女子”便主动为受害人先寄去所谓价值不菲的礼物。沉浸在爱情的甜蜜之中,一份礼物理所应当。吴某收到“女子”发来的付款链接,毫不犹豫为其买单。看到对方如此爽快,“她”又发来一条付款链接,吴某没有多想照单全付。接下来的几天,吴某在满心期待中却怎么也联系不上这个“女朋友”。细想这段时间的交往,吴某恍然大悟,自己遇到了网络诈骗,于是立即报警。

吴某的经历并不是个案,还有多名受害者的受骗过程与其相似。经调查发现,这样的“女子”不止一个,其身份形形色色,均为诈骗团伙成员假扮,他们根据事先设计好的话术,吸引受害人并取得信任。同时,该团伙在微信小程序内注册店铺,店铺内上架各种奢侈品,价值几百到几千不等,受害人所支付的付款链接便是来自这家网店。事实上,该店铺没有实际发货,而是纯粹用来当做收钱的工具。当诈骗团伙骗到钱之后,就开始不再和被害人联系,以此来实施诈骗。

经审查,检察官认为该团伙成员故意隐瞒自己的真实身份,虚构恋爱关系,以购买礼物等方式骗取受害人钱款,其行为符合诈骗罪的犯罪构成,故检察机关以涉嫌诈骗罪对该诈骗团伙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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