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刘文辉 通讯员 吕灿婷 文/图
日前,福州长乐区卫生计生监督所连续接获多起非法医疗美容活动的投诉,并迅速介入调查。据统计,截至2024年2月,长乐区卫生计生监督所共立案查处美容机构违法行为11起(其中1起移送公安机关并被追究刑事处罚),罚没金额共计30.64万元。
无证机构做医美,经营者被立案查处
近日,长乐区卫生计生监督所接到市民姜女士投诉,2023年8月,姜女士在长乐一家美容机构做眼部填充项目,花费8000元,前后三次注射了一款所谓的细胞再生针剂,却始终没有看到效果。后来,姜女士要求该美容机构提供注射针剂检测报告,美容机构经营者陈某青通过手机向姜女士发送了一份冻干粉和焕颜溶媒液的检测报告,姜女士怀疑该美容机构为她注射的针剂并非国家药监部门许可认证的医美产品,疑似“三无”产品。
接到投诉后,卫生执法人员立即前往该美容机构进行现场调查取证。经过一番检查,执法人员在该美容机构内查获了4台涉及医疗美容的仪器。
3月5日,经营者陈某青前往长乐区卫生计生监督所接受询问调查。根据执法人员收集的事实证据和现场查获的医疗美容仪器等,认为陈某青违反医疗卫生相关法律法规,长乐区卫生计生监督所对当事人立案查处并予以罚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九十九条,违反本法规定,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执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责令停止执业活动,没收违法所得和药品、医疗器械,并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的罚款,违法所得不足一万元的,按一万元计算。
美容不成,反背了5万“美容贷”
去年10月,王先生在长乐一家美容机构美容师的推销介绍下,购买了该美容机构的一款美容套餐,并办理了一张挤痘年卡,期待着自己脸上的痘痘、痘印可以尽快消除。谁承想,经过半年多的治疗,王先生不仅没有恢复英俊帅气的脸庞,反倒背负了5万余元的“美容贷”,于是便向长乐卫监部门进行投诉。
3月12日,卫生执法人员前往该美容机构调查取证,现场发现多盒已过期和临近保质期的氨甲环酸、维生素C、谷胱甘肽等注射药品,以及皮秒激光器、激光脱毛仪等多台医疗器械,立即对该批药品和器械予以证据先行登记保存。经查证,该美容机构涉嫌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诊所备案凭证开展医疗美容服务,目前长乐区卫生计生监督所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据了解,近三年来,长乐区卫生计生监督所连续开展打击非法医疗美容专项整治工作,加大打击非法医美力度。同时,对存在违法行为的美容机构及个人进行立案查处,发现涉及刑事案件立即移送公安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