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见习记者
郭思琪
近日,福州的郑女士向海都智慧平台报料称,她于2023年11月在58同城“晴姐姐家政”预定护工,照顾生病的母亲,与对方谈好“多退少补”后预付了一周的护工费用。后来因医生建议她母亲转院治疗,她预定的护工并没用到,然而家政公司却要求扣除“调度费”和护工的保险费。海都记者介入后,“晴姐姐家政公司”联系记者,表示先前与郑女士的沟通存在误会,已联系郑女士并全额退还2450元。
市民:
家政公司
事先未告知要扣“调度费”
“我打算辞退旧的护工,后面在58同城上看到这家‘晴姐姐家政’,电话联系沟通后加了顾问艳艳的微信。”郑女士告诉记者,2023年11月时,她的母亲在泉州泉港,因脊髓炎而下半身瘫痪,病情反复。郑女士在和艳艳商定好“多退少补”后,便通过微信支付的方式预定了一周的护工,护工费一天350元,共2450元。
“预定好的第二天,护工就来医院了,但是找不到我,家政公司就让护工先回去,我还给她报销了打车费。”郑女士称,当天下午,医生建议郑女士的母亲转到福州的医院治疗,因此她在泉州预定的护工用不上了。
郑女士将此事告知家政公司后,才得知要被扣除1000元的“调度费”和200元的护工保险费,“我预定护工之前,艳艳没有告诉我会扣除这些费用,我们也没有合同”。于是,郑女士在家政公司平台上发布差评,要求商家退还这笔钱。而因为这条差评,家政公司还拒绝退还余款。郑女士表示,她的母亲一天护工也没用到,2000多元还打了水漂。
家政公司:调度费为首次匹配服务费,沟通存在误会已退款
记者联系了“晴姐姐家政公司”法定代表人李女士。李女士告诉记者,郑女士提到的1000元调度费是该公司的首次匹配费,也就是一次性服务费。“和中介费类似,每个公司的收费标准都不同,开家政公司并不是免费提供服务,需要收取调度费或介绍费以维持运营。”
而对于是否提前告知客户若退单需要扣除“调度费”和护工保险费,李女士表示一般不会提前告知。
家政顾问艳艳则解释称,当时护工从惠安赶到泉港,到郑女士母亲所在医院后却无法联系上郑女士及其家属。“护工在医院门口等了很久,郑女士才让她先回去,第二天再来,结果第二天因为郑女士的母亲转院,加上郑女士表示还未辞退前一位护工,所以让‘晴姐姐家政’的护工不用来了。”艳艳表示,郑女士并未提前告知不需要服务,而是中途提出,因此家政公司认为在这种情况下收调度费是合理的。
同时,艳艳在了解这一情况后当即告知郑女士,如果她的母亲回到泉州后还需要护工,公司可以继续为郑女士提供护工服务。郑女士则坚持要求家政公司取消护工服务并退还1250元余额。
李女士表示,家政公司能够接受郑女士的诉求,但需要郑女士先删除差评和投诉。
昨晚,“晴姐姐家政公司”联系记者,表示先前与郑女士的沟通存在误会,已联系郑女士并全额退还2450元。
律师:请家政服务,建议签订书面合同
就此事,记者联系了福建律师海都公益团福建建达律师事务所李洋律师。
李律师告诉记者,首先,家政公司并未与郑女士签订书面合同,在收费前也未告知郑女士如退单需要收取“调度费”和“保险费”,以及相应的收费标准,涉嫌侵害郑女士的知情权,家政公司关于收取高额的“调度费”“保险费”的主张缺乏事实依据,亦不合理。其次,鉴于双方并未签订书面合同,家政公司与郑女士达成的“多退少补”可以视为双方达成了一致的约定,郑女士可以依据前述约定,提出退款申请。
“家政合同虽然金额不高,但是涉及家政公司、家政服务人员和雇主三方不同主体,建议雇主与家政公司签订书面合同,明确服务的时间、内容、价格以及各方权利义务,特别要约定有关违约责任的条款,避免后续争议。”李律师提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