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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浦不动产登记中心乱收费

23家小微金融企业属免收不动产登记费,却被收费;该中心被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

海都讯(记者 陈青松 曾炳光 实习记者 林安柔) 近日,漳浦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未严格执行相关流程,因不执行收费优惠政策违规收取属于减免收费范围的小微企业不动产登记费10970元,被漳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并没收其逾期未退还的违法所得4570元。

3月18日下午,漳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稽查股相关工作人员告诉海都记者,有23家金融企业被列入省市场监管局提供的小微企业目录,是属于减免收费范围,但被漳浦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收取了不动产登记费。

依据规定,漳浦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未制作书面询问笔录的61家企业中,38家银行业金融企业不属于小微企业,该38家银行业金融企业不动产登记费合计1130410元,不属于免收不动产登记费。剩余的12家小额贷款公司及典当行、3家非金融企业、3家非上市银行业金融企业、5家非上市银行业金融企业分支机构等23家企业属于小微企业,缴费金额共计10970元,属于减免收费范围。

至今,漳浦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已向其中14家小微企业缴交的不动产登记费进行退库返还,退款金额共计6400元,另外9家小微企业经漳浦县不动产登记中心通知后未提交退费申请手续,漳浦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无法清退金额共计457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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