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虐待老人 莆田一保姆获刑1年

五年内禁止从事看护工作

海都讯(记者 林养东通讯员 张心怡) 每月花4800元请保姆照料中风的老人,可老人却遭虐待。近日,莆田仙游县检察院办理了自《刑法修正案(九)》增加规定“虐待被监护、看护人罪”以来,莆田市第一起虐待被看护人案。保姆林某某被判有期徒刑一年,五年内禁止从事看护工作。

陈女士的奶奶因中风生活不能自理,2022年12月起,陈女士便以每个月4800元的工资雇用保姆林某某到其家中看护奶奶,照顾其日常起居。2023年1月初,陈女士点开家中监控视频想看看奶奶的日常生活情况,没想到看到了触目惊心的画面。只见林某某先是打了奶奶一个耳光,而后在老人上床的过程中推搡了奶奶一把,致其头部磕碰到墙壁,在老人侧身的时候又用脚踹了一下,还暴力拉拽奶奶。陈女士心痛之余,非常愤怒,当即向公安机关报警。

公安机关经调取查看陈女士家中监控视频发现,林某某在照顾老人日常起居的过程中,多次实施暴力拉拽、踹打等行为,其中一天甚至有多达六次的殴打行为,致使老人头部多次磕碰到墙壁。经鉴定,老人的头部受伤,伤情程度为轻微伤。

仙游县检察院经审查认定,林某某在短时间内多次实施殴打行为,不仅造成被害人身体多处瘀青,达到轻微伤的后果,而且给被害人的心理造成极大伤害,情节恶劣,其行为触犯了《刑法》第二百六十条,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遂依法以被告人林某某涉嫌虐待被监护人罪向仙游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并提出了对犯罪嫌疑人从业禁止的建议。

日前,法院开庭审理该案,林某某愿意认罪认罚,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同时对其禁止在刑罚执行完毕之日或者假释之日起五年内从事看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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