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都讯(记者 陈青松)3月28日,厦门海沧区市场监管局通过前期线索摸排、下游终端取证、经营场所踩点等方式,锁定位于海沧新阳辖区的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涉嫌未取得食盐定点批发企业证书从事食盐批发业务。当事人经营场所是上下共两层的沿街店面,为一家餐饮店。
执法人员进入店内检查,该经营场所大厅摆放有数套规整的餐桌椅,墙上张贴各色精美的菜肴餐谱图片,点餐台、用餐区、厨房操作区一应俱全,与食盐批发企业场景相差甚远。执法人员判断当事人可能将非法食盐存放在隐秘的地方,并迅速上到二楼进一步检查。
二楼有三间房间,其中两间装潢成包厢,另一间房间房门紧闭。在执法人员的要求下当事人打开紧闭的房门,果然内藏玄机。房间内成堆的袋装食盐映入眼帘,执法人员累计清点出10.88吨食盐,涉及多家下游经营主体。
现场当事人无法提供《食盐定点批发企业证书》且存在批发食盐的经营行为,涉嫌违反《食盐专营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构成未取得食盐定点批发企业证书从事食盐批发业务的违法行为。目前,海沧区市场监管局已对当事人立案调查。
根据《食盐专营办法》的规定,食盐定点批发企业应当从其他食盐定点企业购进食盐,并查验供货者的食盐定点批发许可等相关资质,查验食盐产品的出厂检验报告等合格证明,建立食盐进货查验记录、销售记录制度,并按要求在福建省食品生产经营追溯管理系统及时录入追溯信息。对已经流入市场的食盐,海沧区市场监管局将通过入市必登系统、现场核查等方式追根溯源,确保人民群众用盐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