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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环保规定 莆田两企业被重罚

海都讯(记者 林养东)日前,记者从莆田市生态环境局获悉,莆田市祥和丰鞋材有限公司、莆田市荔城区有意真空电镀厂因违反相关环保规定,分别被罚款236929元、225716元。

据介绍,莆田市祥和丰鞋材有限公司从事纸板印刷和橡胶鞋底加工生产,对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相关名目,其属于“纸制品制造 223*”项目类别中“有印刷工艺的”,应办理环境影响报告表。

不过,此前生态环境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正在生产,但未配套建设相关废气治理设施,未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需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未与项目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该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多条规定,共处罚款236929元。

莆田市荔城区有意真空电镀厂从事塑料制品真空电镀加工生产,对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相关名目,属于“塑料制品业292”项目类别中“其他(年用非溶剂型低VOCs含量涂料10吨以下的除外)”,应当办理环境影响报告表,但该厂未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需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未与项目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针对其违反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制度的行为,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执法部门对其罚款22571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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