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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经适房可申请公积金贷款贴息

申请对象为2023年度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的3倍,在泉州辖区内无其他自有产权房的公积金借款人家庭

海都讯(记者 董加固 实习生 蔡暄云) 4月25日,记者从泉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为进一步帮助城市低收入家庭职工改善住房条件,减轻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还贷压力,该中心于近日印发泉州市城市低收入家庭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贴息实施意见的通知,明确申请对象是指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且在2023年度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当地城市低保标准的3倍,在泉州市辖区内无其他自有产权房屋的住房公积金借款人家庭。受理时间为2024年5月1日至5月31日。

申请条件方面,住房公积金贷款所购买的经济适用住房的建筑面积人均未达到全市人均住房建筑面积或所购经济适用住房建筑面积低于90平方米(含90平方米)的,且在本市辖区内无其他自有产权房屋;借款人在申请贴息前已按借款合同约定正常还贷满1年(即12个月)以上,且本笔住房公积金贷款未发生连续3期或累计达6期以上逾期归还贷款的不良记录,当前无未归还贷款本息行为;借款人在申请前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满1年(12个月)以上。

申请材料包括泉州市低收入家庭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贴息申请表;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审批表或选房确认书原件及复印件;借款人及其家庭成员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婚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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