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林涓 通讯员 周华玲
准备两部手机,一部用来拨打“客户”电话,另一部手机用来拨打上线QQ视频电话,两部手机都打开扬声器并放在一起,由上线直接与“客户”进行对话。每帮助上线达成通话1小时,将会获得350元报酬。这样轻松又赚钱的工作谁不心动?但是这可不是什么正经工作,而是在违法犯罪,在福清工作的韩某、杨某正是因为做了这份工作而被判刑。
案情回顾
4天拨打诈骗电话400多人次
据介绍,韩某和杨某是同学,2023年6月,二人一起从省外来到福清打工。在工厂上班一个多月后,韩某就嫌弃工作太累工资太低,于是撺掇杨某和他一起离职。离职后,二人迟迟没找到工作,甚至连房租都付不起,十分心焦。
韩某在某短视频平台上看到有人发布高薪“手机口”业务,于是联系对方进一步了解。对方告诉他需要准备两部手机,一部手机用来拨打他们提供的“客户”(实为诈骗目标)电话号码,另一部手机用来拨打QQ视频电话与上线建立起联系,两部手机都打开扬声器并放在一起,由上线直接与“客户”进行对话。对方告诉韩某,每帮助他们达成通话1小时,会支付人民币350元报酬。
韩某一听,觉得这工作轻松又赚钱,当即决定要做。因为自己只有一部手机,韩某就拉上杨某一起做。杨某意识到事情肯定不简单,但考虑到二人已拖欠房租多日,于是同意参与,和韩某一起去营业厅开了一张卡专门用来拨打电话。
准备就绪后,韩某和杨某就开始轮流拨打电话,并且上线与“客户”通话期间二人都守在电话旁,确保通话畅通稳定。韩某二人听到上线都是自称京东、淘宝等购物平台的客服,目前平台周年庆会免费赠送电饭煲、空气炸锅等礼品,引诱客户添加他们的微信。韩某二人此时已经意识到对方是在诈骗,但为了高额报酬,仍选择继续帮助对方。
短短4天时间,韩某和杨某就帮他人拨打诈骗电话400多人次,收到报酬人民币5500余元。其中,被害人朱某接到电话后,为领取小电器添加了上线的微信,后被诈骗人民币10万元。
提醒
勿被“高薪”噱头引诱 沦为诈骗分子帮凶
福清市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韩某、杨某结伙为他人实施电信网络诈骗提供帮助,数额人民币10万元,数额巨大,均构成诈骗罪,遂对二人提起公诉。福清市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对韩某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考虑到杨某有退赃退赔情节,对其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八千元。
检察官提醒,诈骗分子通过“手机口”实现利用国内运营商号码与被害人取得联系,被害人看到号码是国内正常号段的手机号码而非境外号码或者网络号码,往往就放松警惕进行接听,继而被骗。电信网络诈骗团伙往往通过网络、短信等大量发布“日赚上千,操作简单,时间不限”为中心思想的广告吸引年轻人进行兼职,参与“手机口”业务。检察官提醒,在网络环境日渐复杂的大背景下,要注意甄别信息,勿被“高薪”噱头引诱,沦为诈骗分子的帮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