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7版:警法 上一版 下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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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潭公布四起违法典型案例

海鲜店用“鬼秤”被罚八万余元

海都讯(记者 梁展豪) 为规范维护平潭综合实验区旅游市场价格秩序,营造和谐有序的旅游环境,充分发挥典型案例以案释法、警示引导作用,5日平潭综合实验区将部分违法典型案例予以曝光。

案例一:海鲜店违规使用“鬼秤”

平潭综合实验区市场监管局在开展电子计价秤专项检查行动时,发现城关农贸市场外某海鲜店在经营活动中使用作弊秤进行商品称量,商家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相关规定,构成了使用计量器具破坏其准确度的违法行为,决定对其处罚款并没收违法所得共计86829.8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海鲜店未明码标价

平潭综合实验区市场监管局开展检查时,发现某海鲜店销售生鲜等产品时未进行明码标价,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区市场监管局责令立即改正,并处以罚款人民币45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三:景区内私人乱收费 被罚2500元

平潭综合实验区市场监管局发现违法当事人在海坛片区龙王头海滨浴场内提供的遮阳伞及沙滩椅服务,未按规定实行收费价格公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区市场监管局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并处罚款人民币25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四:住宿服务未明码标价

平潭综合实验区市场监管局开展“五一”节前旅游品质专项整治行动时,发现某公司在提供住宿服务时未进行明码标价,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区市场监管局责令立即改正,并处罚款人民币2000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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