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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窗期”成职场“拦路虎”

律师表示,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权利,用人单位也应理性看待“职场空窗期”

N海都记者 林涓

实习生 林昆哲

近日,“求职不能有长空窗期合理吗”这一话题登上热搜,引发网友热烈讨论。记者了解到,所谓“职场空窗期”,指的是求职者由于各种原因,有一段时间没有参加工作。这却被大部分企业作为衡量求职者的一项重要指标,让许多求职者因“空窗期”被淘汰。律师表示,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权利,用人单位也应理性看待“职场空窗期”。

投递简历60余家

最终拿到5份offer

“我尝试了很多方式,大部分企业HR看到简历中存在‘空窗期’就不回复了。只有很少的HR会询问,什么原因导致‘空窗期’,在那期间做了什么,我一般如实回答,之后许多企业也都是‘已读不回’。”Sherry是福州的“90后”职场新人,六个月前因为职业规划更倾向回到福州以及情感问题而选择了辞职,如今却在求职路上因种种原因未能如愿入职,导致工作“空窗期”。而这段空窗期好似一个“黑历史”被大部分企业揪着不放,这让Sherry十分苦恼。

两年前从大学毕业来自泉州的小彭,考研和省考相继失败后,决定一边工作一边继续备考,却因为近两年的“空窗期”,在投递简历过程中屡被企业拒之门外。“在BOSS直聘上打招呼沟通了上百家企业,可能就收到十家企业的回复。”

和Sherry、小彭一样,因“空窗期”在求职路上受阻的人们不在少数。孙先生曾有5年的职业生涯,约两年前他决定放下工作,享受一段悠闲的时光。之后因怀念在公司里与同事们一起工作交流的氛围,他决定重回职场,去年5月底开始求职,两周的时间内线上沟通了近400家,投递简历60余家,面试了8家,最终拿到5份offer。孙先生表示,常看到北上广深的网友吐槽因“空窗期”被企业“拒之门外”,原本以为这只存在于北上广深,但在福州、厦门等地面试时也经常因“空窗期”被“已读不回”,“我面试经验比较丰富,加上工作简历并不算差,想着只要让我进入面试就没问题了,却没想到因为‘空窗期’连面试都进不了”。

“空窗期”成求职隐形指标

记者了解发现,造成“职业空窗期”的主要原因包括以下几种情况:一是部分毕业生选择在毕业后投身公务员考试、研究生考试等,但在失败后重新求职时失去了应届生身份;二是个人原因,如家庭或健康问题导致离职后重新就业困难;三是辞职或被解雇后,由于多种原因一段时间内未能找到新工作。

针对该情况,记者在招聘平台上向福州市的10余家企业投递简历,并声明已有半年未参加工作。大多数企业表示这一情况不会影响他们对应聘者的印象,并主动提出深入了解的机会。然而,记者也遭遇了因“空窗期”而受到歧视的问题。在某家公司的招聘平台上,该公司的HR向记者发出邀请,并表示愿意进一步了解情况。然而,当记者向其透露近半年未参与工作的情况后,该公司的HR在招聘平台和社交平台上都不再理会记者。

“其实这在职场上是很常见的,长时间的职业空窗期会被大多数人们认为是缺乏能力或者缺乏经验”,福州某公司的HR刘女士告诉记者,职场上存在“空窗期”歧视是普遍存在的,企业为了减少背调消耗的时间和精力,降低用人风险和成本,不愿接受“空窗期”的求职者,也是情有可原的。“我们公司并不会因为‘空窗期’而将求职者简历拒之门外,不愿因此错过更为适合公司的人选。”刘女士并表示把“空窗期”当成一个门槛很现实也很残酷。

随着“空窗期”成了求职路上的一大屏障,在社交平台上也出现了“空窗期造假会被发现吗”等热议话题。对此,刘女士表示,简历造假不可取,企业在背调时会对简历的真实性进行核实,简历造假触及企业的红线。

律师:用人单位应给求职者平等的竞争机会

企业对于空窗期的歧视是否合法?记者咨询了福建律师海都公益团福建闽天律师事务所沈展昌律师。

沈律师表示,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的权利。这就意味着用人单位在招聘时,不得将与工作岗位、个人工作能力或工作表现等无关的因素列为招聘条件。而求职空窗期的长短,与工作岗位、个人工作能力或工作表现无关。如用人单位以劳动者空窗期过长为由拒绝招聘,属于侵犯了劳动者平等就业权,劳动者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其承担侵权责任。

对此,他建议,作为用人单位,应该理性看待求职者的“职场空窗期”,并完善企业招聘流程与招聘要求给求职者平等的竞争机会,通过面试、沟通等方式充分了解、合理评估求职者的能力和状态,尊重劳动者平等就业的权利,综合考虑求职者各方面因素决定是否录用。

同时,对于求职者而言,应该在面试前进行充分准备,与招聘人员积极沟通,做好自我宣传推介,让用人单位充分了解自己,打消顾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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