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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车贷款未通过 定金不全额退?

福建新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表示,因客户单方面原因不能贷款的可不退定金,目前愿退还9000元,收取1000元作为服务费;律师提醒,车主在交易中,切勿相信口头承诺

新锐汽车销售公司

N海都记者

林涓 文/图

近日,福州市民侯先生在智慧海都平台报料称,他的妻子艾女士在福建新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锐汽车销售公司”)预订了一辆轿车并交了定金。侯先生称,订车时新锐汽车销售公司表示,会帮助艾女士联系申请汽车分期贷款,若贷款无法通过审批,则可以退还定金,但此后艾女士未通过贷款审批,要求新锐汽车销售公司退还定金,可销售人员却表示无法退款。

市民:因无法贷款,销售公司未如约退定金

侯先生告诉记者,5月14日,他妻子在闽侯县青口镇新锐汽车销售公司看中了一辆北京现代汽车,并与新锐汽车销售公司约定以分期贷款的方式订购,车款共计97950元。销售人员表示,能够帮助艾女士联系申请汽车分期贷款,同时承诺艾女士如果贷款批不下来,就会全款退还定金。随后,艾女士便向汽车销售公司支付了10000元的定金,等待银行工作人员联系其进行贷款审批流程。

不久后,银行工作人员电话联系艾女士,问询其基本情况后,表示艾女士无法进行贷款。于是,艾女士便联系销售人员要求退还定金,但销售人员以“由于个人原因导致贷款无法审批通过,无法退还定金”为由拒绝了艾女士的退款要求。这一说法让侯先生与艾女士不能接受。“当时都说好了没通过审批就能退定金,为什么现在又变卦了呢?”对此,侯先生与艾女士希望新锐汽车销售公司能够如约退还定金。

销售公司:个人原因贷款未通过,公司有权不退定金

17日,记者来到新锐汽车销售公司了解情况。该公司的销售经理丁先生告诉记者,在订车当天,艾女士与公司签订了一份《汽车分期贷款订车协议》,其中明确写明:如贷款申请未经银行/金融批准,可全额退还定金,但因客户自行取消或不提供已承诺的资料或拒不提供真实信息所造成申请未获批复,或申请信息已获批复,因客户单方面原因不继续办理则该定金不予退还。

丁经理表示,在贷款审批预审阶段,艾女士因个人原因未能过关。“他们上报的基本信息不真实,在问答阶段就被银行发现了,所以贷款审批没有通过。”丁经理认为,根据协议要求,因客户单方面原因不能办理贷款是可以不退还定金的,但考虑到侯先生与艾女士的特殊情况,目前愿意退还9000元,收取1000元作为服务费。

对此说法,侯先生存有疑惑。“协议里说的是客户不配合才不予退款,但实际上我们是配合的,只是当时我妻子一时间没回答上银行工作人员的问题,才导致贷款没过。”侯先生希望新锐汽车销售公司能够全额退还定金。

律师提醒:双方约定事项,应书面予以明确

对此,记者咨询了福建律师海都公益团福建闽天律师事务所沈展昌律师。沈律师表示,根据艾女士与汽车销售公司之间签订的《汽车分期贷款订车协议》关于定金退还条件的约定,若艾女士在申请贷款时提供了真实信息并积极配合办理贷款手续,在此情况下,贷款不成,也应视为满足了退还定金的条件,汽车销售公司应当退还定金。

他提醒,建议大家在交易中,对双方约定事项,尤其是事关权利义务或责任的关键问题,应在书面合同中予以明确,切勿相信口头承诺,因为口头承诺存在举证难的问题,容易产生争议,致使维权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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