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都讯(记者 梁展豪 通讯员 林泽鑫) 近日,平潭综合实验区消防救援支队消防监督员在对平潭县东方百合酒店进行消防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场所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对该酒店开出罚单。
在检查中,消防监督员发现该酒店2楼和5楼部分应急照明灯损坏,1楼和2楼防火门部分闭门器损坏,存在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根据规定,支队依法下发《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要求该酒店负责人在规定时间内整改隐患,同时依法立案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