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见习记者 吴诗榕
海都记者 郭思琪 文/图
近日,福州市民王女士拨打海都热线968880报料称,屏东城小区物业未经业主同意,拆除屏东城东区“花园”,并改建电动车充电桩和停车棚,王女士等部分业主称,没有看到任何有关通知,事后才知道此事。
对此,小区物业表示,因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桩不足,部分业主反映“充电难”,根据业委会的商讨结果,决定将一处闲置景观池填平改设充电桩,并在各个楼道、公告栏进行了公示,其间未收到反对意见。物业会再次对业主的意见进行征集,若多数业主持反对意见则不再继续改建充电桩。
“绿化带”变充电桩?业主称动工前未投票
“他们已经动工了,花园被破坏了。”王女士称,6月初,小区物业未经业主同意且违反了小区规划对绿化面积的规定,将东区的10号楼与12号楼之间靠近华保路的绿化带拆除。
王女士回忆,物业并未举行投票等活动,而是在动工后才通知业主。得知此事后,王女士等部分业主在群内提出反对意见,但并未得到回复。
6月30日晚,记者来到王女士所反映的位置,注意到有一处水池周围堆积着部分建材,但并未发现王女士口中的绿化带或花园有被破坏的情况。
物业:公告后无人反对 后续将再次征询意见
随后,记者来到福建省直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屏东城物业管理处了解情况。提及景观池改建是否涉及绿化面积时,物业王主任称,该景观池已经闲置,且与绿化无关。
物业王主任表示,小区目前有1800多户业主,但只有420个电动自行车充电桩,许多东区业主因没有充电桩提出“充电难”,担忧架空层停车存在安全隐患。同时,考虑到景观池常年积水、夏季蚊虫滋生,根据业委会的商讨结果,决定将其填平,改设充电桩。
王主任进一步解释,6月4日业委会通过改建意见后,5日即在各个楼道、公告栏进行了公示,公示内注明若有不同意见可在公示期间内进行反馈,公示时间为6月5日至6月11日。
此外,根据《省直屏东小区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第十九条规定:业主大会会议可以采用书面征求意见的形式在小区内公告栏公示,持有异议的业主超过20%的视为否决,业委会应当另行修改方案,没有异议的视为同意。“因其间未收到任何反对意见,便于6月28日正常动工。”王主任说道。
王主任表示,近日会先把水池填平,随后会再次对业主的意见进行征集,若多数业主持反对意见则不再继续改建充电桩一事。同时建议业委会,日后在业主群对张贴告示一事进行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