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都讯(记者 俞志村)泉州泉港男子庄某强赶往泉港区山腰街道新宅社区其前岳父庄某桂家中,欲强行带走其两名子女,遭庄某桂与其前妻庄某燕阻拦时,竟砍死了庄某桂并砍伤庄某燕等两人,7月19日,庄某强被泉州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福建温陵律师事务所律师肖志云昨日称,此案审理了两年多,法院考虑到此案系婚姻家庭矛盾引发,故作出上述判决。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庄某强与被害人庄某燕于2010年登记结婚,二人育有一子一女,2018年5月19日,二人协议离婚,约定子女由庄某燕抚养,之后二人仍在一起共同生活。直至2022年8月,庄某强与被害人庄某燕因琐事产生纠纷,被害人庄某燕带两名子女回到泉港区山腰街道新宅社区其父亲庄某桂(男,殁年64岁)家中,后又将三人户籍迁入该处。其间,为了让被害人庄某燕与两名子女回家,被告人庄某强多次威胁恐吓被害人庄某燕,并于同年9月2日网购一把黑色砍刀。同年9月10日,被告人庄某强在获悉庄某燕与其他男子交往后,心生怨恨。次日上午,被告人庄某强携带事先准备的砍刀来到被害人庄某桂家中,欲强行带走两名子女,被害人庄某桂、庄某燕等人阻拦。双方在争夺两名子女过程中互相拉扯,庄某强遂取出砍刀行凶,庄某燕手臂被砍伤,被害人陈某珠轻微伤,被害人庄某桂则当场死亡。同日,被告人庄某强在逃跑过程中被他人制服,后被民警抓获。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庄某强因婚姻家庭矛盾,持刀连续捅刺、砍伤他人,致一死二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7月19日,庄某强因犯故意杀人罪被泉州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