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MA03版:警法 上一版 下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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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自行车入户充电 结果把家烧了

海都讯(记者 黄晓蓉 通讯员 黄阿兰) 8月3日8时11分许,惠安县山霞镇东坑村一民房内发生火灾,所幸现场火势不大,消防员到达现场时火已被扑灭。

据消防员现场了解,该户村民8月2日晚上在自家住宅客厅彻夜给电动自行车充电,第二天上午也忘记关闭电源,长时间的充电过程中,电动自行车忍不住冒出滚滚浓烟,短时间内浓烟迅速弥漫整个客厅,将客厅熏烧得面目全非,所幸无人员伤亡。

经调查,起火原因系电动自行车长时间充电造成电池损坏、起火。

泉州消防提醒,电动自行车及电池禁止进楼入户停放、充电,禁止飞线充电,不能盲目改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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