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刘锦涵 文/图
实习生 王凯诺
晋安河是福州主城区的一条重要内河,整治过后的晋安河水清、岸美,也是福州打造“福舟悠游”内河游品牌的一条重要航线。8月9日上午,市民何先生报料称,在晋安南路和海潮东路交叉口的桥上,有多人用渔网、弹弓等工具在晋安河捕鱼,把内河当成了自家的鱼塘,不仅破坏了晋安河的生态环境,也影响了市容市貌。
现场:捕鱼手段多样,还当场卖鱼
何先生告诉记者,前一日的大雨导致水中缺氧,晋安河的河面上聚集了大量鱼儿,早上六七点钟,就有许多人在晋安南路和海潮东路交叉口的桥上捕鱼。何先生向记者提供了当天早上所拍摄的视频,画面中,一名男子多次从桥上向河中抛撒渔网,每次收网都能捕获到大小不一的鱼儿。
此外,还有人采用弹弓和射鱼镖(长约十厘米的长钢钉)射击捕鱼。“还有人划着龙舟前来捞鱼,这些行为都是明令禁止的,而且用鱼镖射杀鱼儿实在太过残忍,怎么能这样做呢?”何先生说。
9日上午9时30分左右,记者来到该桥。这座桥横跨晋安河,河水碧绿,可以清晰地看到许多鱼儿在水中畅游。在现场,记者并未发现有人撒网捕鱼,但注意到有两名男子各自手持弹弓,在桥的两头转悠,寻找目标。
突然,一名男子发现有鱼贴近水面,他手持弹弓射出的鱼镖,命中水面上的鱼,并将鱼拽拉上桥。记者看到,鱼镖完全穿透了鱼儿,鱼镖拔出后瞬间鲜血外溢,场面令人不适。
这名男子告诉记者,晋安河里的鱼很多,他经常来这里射鱼。说话间,男子又射中一条鱼。不一会,两条被射穿的鱼儿流着鲜血,在地上挣扎蹦跶。当有居民路过时,男子就向他们兜售刚被捕获的鱼:“一条鱼十元钱,在菜市场要卖三四十元呢,而且这鱼还是纯野生的。”有一位路过的市民听了后,挑选了其中一条鱼带走。
部门:弹弓射鱼属非法捕捞
福州的内河允许捕鱼吗?随后,记者联系了该段河道的管理员,他告诉记者,晋安河里的鱼是环境部门专门投放的,旨在改善河道生态、净化河水,因此不允许随意捕捞。“我们负责巡逻,一旦发现问题,会立即上报给负责此事的城管部门。”这名河道管理员表示,会将此问题反映给城管部门。
记者向王庄派出所反映了这一情况。民警告诉记者,如果捕捞的鱼属于保护动物,或者使用管制工具捕鱼,那么这样的行为肯定是违法的。民警同时补充说,用弹弓射鱼属非法捕捞行为,市民如果看到此类行为,可以选择报警,警方会及时到场进行劝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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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颁布的《福州市城市内河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在城市内河管理范围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城市内河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按照以下规定处以罚款:
(一)擅自放养动物、打捞鱼虫、电鱼的,处以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的罚款;
(二)抛弃、掩埋动物尸体的,处以五百元以上两千元以下的罚款;
(三)向水体丢弃生活垃圾的,处以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四)炸鱼、毒鱼、张网捕鱼的,处以三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