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都讯(记者 黄晓燕) 当前网络黑灰产犯罪手段花样翻新、层出不穷,近期,一种新的犯罪手段,通过识别物流面单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正在悄无声息地蔓延。昨日记者从泉州警方获悉,泉州网安部门于日前破获一起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犯罪分子伙同他人大量窃取网购平台的快递物流面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以牟取不当利益。
经办民警在调查中发现,犯罪嫌疑人潘某斌作为中间商,通过网络联系“上线”,将其提供的非明文面单信息进行“破解”,获取了买家信息,并将这些信息出售给商户或中介,从中非法获利人民币2万余元。目前潘某斌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此类犯罪行为不仅侵犯了公民的个人信息安全,也破坏了网络经济的正常秩序,对社会造成了极大的负面影响。公安机关提醒广大商家和消费者:保护个人信息,不要非法获取或交易公民个人信息。提高网络安全意识,增强防范意识,使用正规渠道进行网络交易。一旦发现此类犯罪行为,立即向公安机关举报,共同维护网络安全环境。
□法条解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