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都讯(记者 黄晓燕) 有些人喜欢购买花卉植物进行装饰或欣赏,但并非所有花卉植物都可购买,若是购买到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则可能涉嫌违法犯罪。8月23日,记者从惠安县自然资源局获悉,该局日前对3名网购国家二级保护植物春兰的人员进行了行政处罚。
今年6月至7月期间,惠安县自然资源局分别接到惠安县公安局移送的关于曾某辉、陈某全、陈某香3人通过抖音直播间非法购买国家二级保护植物春兰的案件。根据惠安县公安局移送的案件线索,惠安县自然资源局依法对3名违法嫌疑人展开问询。
调查取证后,经司法鉴定机构鉴定,当事人曾某辉、陈某全、陈某香3人通过抖音直播间所购买的3株植物均为国家二级保护植物春兰。3人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第十八条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惠安县自然资源局依法没收3人非法购买的国家二级保护植物春兰。
经了解,几人都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购买国家保护植物,且购买数量不多,情节较轻,认错态度较好,因此主要对他们进行没收处罚和批评教育。
惠安县自然资源局提醒:非法购买保护植物不仅违反相关保护条例,甚至可能构成刑事犯罪。在购买前,可以通过上网查阅相关书籍、咨询专业人士和商家等方式,确认所采购的植物是否属于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如误购国家保护植物,应立即停止购买行为,采取积极措施来减少对植物的损害,并尽快向林业部门、公安机关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