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见习记者
吴诗榕 文/图
“球友打羽毛球,怎么成了球馆的直播素材?”9月4日,福州市民范女士(化名)通过海都热线968880报料称,她是一名羽毛球爱好者,常到球馆打球,8月27日在直播平台发现一账号名为“铸峰羽毛球馆”的用户正在直播,主角正是在铸峰体育(鳌峰店)打球的球友们。律师表示,未经消费者同意,侵犯消费者的肖像权及隐私权。
刷直播间 意外发现球友成“主角”
“我常去铸峰羽毛球馆(王庄店)打球。”范女士说,很多球友都是刷到视频后,才知道球馆在直播的。 在直播间她曾尝试询问主播方现场球友是否知情,但并未得到明确回复。当她提出“这样直播不太妥”的疑问时,直播间内有人反驳道:“不喜欢就别来。”
范女士告诉记者,她不清楚直播从何时开始,但在直播间里,一些在靠近镜头场地打球的球友,面容清晰可见。
据该直播账号数据显示,铸峰羽毛球馆包含王庄店、尚峰文体中心店、鳌峰店三家线下门店。近一年的直播记录数据显示,该账号于今年8月9日首次直播,后续在8月24日至9月2日间断进行直播,共计9场。
随后,记者联系到鳌峰店的工作人员。工作人员表示,一般在鳌峰店进行直播,初衷是为了向观众展示球馆的环境。“8月份处于直播调试阶段,直播过程中镜头有移动,之后将调整直播机位,将镜头固定在教练教学区域,避免直接对准球友面容。”
无独有偶,羽毛球爱好者小郭在晋安区一家羽毛球馆打球时,也碰到了类似情况,“打着打着,球馆老板突然举着手机在球场间穿梭,一边走一边对不同场地的球友进行拍摄”。
律师:消费者可要求商家删除视频并索赔
“健身房被直播”“吃饭过程被拍”……在社交网络平台,记者发现不少网友都碰到过类似情况。那么在公共场所进行直播、商家私自拍摄消费者是否侵权?对此,记者咨询了福建律师海都公益团福建闽天律师事务所沈展昌律师。
“消费者一旦发现被私拍,可以直接制止并要求删除已拍摄内容。”沈律师表示,根据《民法典》第1018、1019条,公民享有肖像权,有权禁止他人在未经其同意的情况下,擅自使用其专有的肖像。因此,若商家在未经消费者同意下,直播消费者的消费、娱乐过程,制作使用了消费者肖像,泄露了消费者不愿意为他人知晓的私密活动、行踪信息等,属于侵犯消费者的肖像权及隐私权。
沈律师解释,对于商家拍摄、直播的用途,并未作经营或娱乐性质等划分。若消费者发现商家在未经允许的情况下直播自己的消费过程,有权依据《民法典》第995条,要求对方停止侵害,采取删除相关视频等方式消除影响,并进行赔礼道歉;若视频内容严重侵犯人格权利的,可主张对方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