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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一周内恢复 拒不整改将停水电

昨日东湖街道综合执法队下发整改通知单,目前饭店二楼通往三楼的通道已封闭

二楼通往三楼的通道已封闭

N海都记者 黄晓蓉 黄晓燕 文/图

位于泉州市区辉庆广场的龙潭饭店,私自将3楼私人住宅与一、二层店面打通,改造成饭店包厢;9月6日,丰泽区对龙潭饭店进行多部门执法,经部门核实该饭店私自将住宅改造为商用,存在安全隐患(详见本报9月11日头版)。11日,东湖街道综合执法队下发整改通知单,要求龙潭饭店将二楼通往三楼的楼板在一周内恢复原状,若到期拒不整改,将采取停水停电等措施。

目前三楼套房已无法进入就餐

9月10日傍晚5点52分,记者再次回访看到,龙潭饭店仍然正常营业。据辉庆广场小区业主介绍,9月9日、9月10日,龙潭饭店二楼和三楼的包厢仍然对外开放使用。

“龙潭饭店存在安全隐患,为什么在整改期间还能继续营业?”带着疑问,记者再次采访了丰泽区相关职能部门。

东湖街道相关工作人员介绍,今年年初,刺桐路龙潭饭店开始进行房屋装修,在装修过程中被街道和社区巡查发现。街道和社区网格人员要求龙潭饭店提供装修设计图纸,并纳入了日常巡查监管。在装修过程中,街道收到小区业委会及居民投诉,称装修存在安全隐患。街道立即联系上报区住建局,共同到现场查看,按区住建局要求督促龙潭饭店负责人将房屋装修图纸送至区住建局进行说明,发现龙潭饭店私自将三层私人住宅与一、二层店面打通,存在安全隐患。

9月6日下午,街道联合区住建局、东湖派出所、东湖市场监管所、东湖城管中队、街道安办、街道综合执法队到现场踏勘执法。11日,街道综合执法队下发整改通知单,要求龙潭饭店将二楼通往三楼的楼板在一周内恢复原状,若到期拒不整改,将采取停水停电等措施。现龙潭饭店二楼通往三楼的通道已安装铁板焊接封闭,已无法进入套房就餐。

律师 住改商需经利益相关者同意

住宅性质的套房能否改成经营性用房?对此,海都记者采访了北京市京师(泉州)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吴家洪律师。吴律师表示,《物权法》第七十七条规定,业主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外,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

吴律师介绍,最高法出台的司法解释称,所谓“利益相关者”指的就是楼内邻居。业主或使用人有擅自改变物业使用性质等行为,损害其他业主、使用人合法权利的,楼内邻居可依法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物业公司发现业主或使用人有擅自“居改非”的行为时,也有义务进行劝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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