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7版:警法 上一版 下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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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7500元虚开发票,折抵税款1.6万元

福州一科技公司负责人获刑7个月

N海都记者 林雅璇

通讯员 林宗汶 杨上群

为降低名下公司上一年度成本,福州一公司负责人竟虚开8张普通发票,价税合计75.2万元。近日,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折抵税款案件,福州一公司负责人在没有真实业务的情况下,通过他人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折抵税款,被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2023年1月,被告人陈某为降低其名下福州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上一年度成本,联系到中间人“小陈”,在没有真实业务的情况下,通过“小陈”让济南辉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济南凯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为其名下公司虚开了8张普通发票,价税合计75.2万元,后将上述发票用于抵扣其公司2022年度的成本。

事后,被告人陈某向“小陈”支付了7500元的开票费。2023年5月,被告人陈某被民警抓获。次日,被告人陈某前往税务部门进行更正申报,并补缴了相关税款1.6万余元。

鼓楼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陈某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金额累计达人民币75.2万元,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虚开发票罪。因被告人陈某具有系累犯、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自愿认罪认罚、案发后补缴了全部税款等量刑情节,鼓楼法院依法以虚开发票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发票行为:(一)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二)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三)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五条规定,虚开普通发票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法官提醒

虚开发票

属违法行为

法官提醒,虚开发票折抵税款的行为,违反了发票管理规定,对市场经济的自我调节机制和国家税收调节杠杆产生严重干扰。无论是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还是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或是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均属虚开发票的违法行为。经营者应当遵守税收征管法律法规,依法纳税,不要铤而走险,触碰法律的底线,否则将受到法律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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