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都讯(记者 郭思琪) 9月17日上午,省防汛办组织省应急厅、水利厅、气象局、海洋渔业局、福建海事局会商,分析研判台风“普拉桑”发展趋势和影响,细化安排部署防范应对工作。
台风“普拉桑”17日8时中心距钓鱼岛东南方约1900公里,中心附近最大风力8级(18米/秒,热带风暴级),预计将以每小时50公里左右的速度向西北方向快速移动,趋向华东沿海。受其影响,18日傍晚至19日上午,闽外渔场、闽东渔场东部及钓鱼岛海域有一次较大风浪过程,17日至19日,我省部分有阵雨或雷阵雨,局部大雨。
根据部署,位于闽东渔场、闽外渔场和钓鱼岛海域的海上作业渔船务必于18日20时之前全部就近进港避风或者向南撤离至闽中渔场及以南渔场生产,撤离途中要注意安全,在影响解除前不得进入上述海域;宁德、福州沿海养殖渔排上的老弱妇幼人员务必于18日18时之前全部撤离上岸。